靳国的体制和这片大路上其他国家类似,都实行封王封侯,不过这些王侯往往都是当今皇上的亲戚或者大功臣,就如华夏历史上的周朝一般。靳国也有四个王八个侯,靳国虽然国家不大,但是王侯却还是不少。
王侯封得多了自然有利有弊,利在于王侯多了,自然每个王侯的地盘就小了,其势力自然得到遏制。
弊端在于王侯多了,总有那么一些王侯心比天高,暗中搞些事情出来。
而这位靳尚东的父亲东安王就属于这一类人。
其将二子送到苟逊帐下,一来拉拢和苟逊的关系,毕竟苟逊虽然年龄大了,但却是靳国的擎天一柱,威望奇高。
二来让其子在军队中磨练成长,伺机掌握兵权。
由于东安王善于经营,深得靳国皇上青睐,被委以右卿的职位,大意就是整个朝廷文官的领导。
而苟逊自然对东安王的安排心知肚明,和东安王搞好关系没什么坏处,万一以后东安王上位之后,自己也会跟着沾光。
所以苟逊才会把攻打都灵这只弱旅的差事交给靳尚东。
在他看来,都灵带来的这只援兵,没有重型装备,没有重装步兵和骑兵,没有防御用的器械,完全就是一副待宰的羔羊。
苟逊分析的没错,都灵的这只队伍的确如他设想的一样,而且比他设想的还糟糕。
这只一直驻扎在上菱郡的地方队伍,由于长期没有战事,战斗力急剧下降。
而这么一只垃圾队伍,偏偏还遇上一个从未领兵打仗的黄毛女将领。
屋漏偏逢连夜雨,队伍里的士兵,倒霉如斯!
在这么一个倒霉的队伍里,实在不行逃命也行,就如华夏历史上很多逃命将军,虽然遗臭万年,但好歹保住了小命。
但很不幸的是,他们这只队伍的女将领,偏偏还是那种自己认为有骨气的女人!
这么一只战斗力低下、类似于后勤的队伍,又是一个没有经验的黄毛女子领军,而且还被自己军队包围,自己一方人数又占优的情况下,就是坐着喝茶,都可以将对方干掉。
这么大的一个便宜,丢给靳尚东,不得不说苟逊用心良苦。
也许他是对的,如果是他亲自出马,或者任意选一个人来主持这场战斗,恐怕这次战斗都毫无悬念,两个冲锋就剩下抓散兵,打扫战场了。
可偏偏他选的这位靳尚东靳世子,和都灵也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都灵虽然没有经验,但至少从小饱读战书,理论知识不少,而且本身从小习武道,再加上家族观念,宁死也不愿意丢都家的脸。
反观这位靳世子,和大陆上其他很多国家的世子一样,一无是处,除了逗鸟把妹,就是夜夜笙歌,寻欢作乐。
自己的老子是当朝右卿,自己堂堂的东安王世子,可吃不得那些苦头。
俗话说用得多了,迟早都会还的,而这位靳世子还的时间,就是在西风岭战场。
废话太多,继续战事。
当靳尚东一接到攻击命令的时候,兴奋得手舞足蹈,似乎胜利就在朝他招手,幻想着将对方那位妙龄统帅生擒而来,再加以各种摧残,实在是莫大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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