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伯龙根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10号高架桥。”
路明非
骑着突突突的小三轮来到寰亚集团的工厂,路明非进入了梦境里到访过的,楚天骄的小屋。和记忆里的一样,他在办公室里找到了小屋的钥匙,在那张单人床下找到了暗门,顺着暗门下的钢管滑下,他进入了楚天骄隐藏得很好的这个小屋。
可当他打开那张双人床下的暗格时,他沉默了。通过暗格的大他可以确认这下面放的绝对是楚天骄的武器箱,可问题是现在暗格里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重新审视这个房间,他又发现了不少之前被他忽略的东西。这个房间并非被水给泡毁了,即使泡透的水会把墙上的纸片给溶解干净,但那些红线是不会融化的。除此之外,本该堆在角落的黑胶唱片、古巴雪茄,陈年威士忌还有大大小小的相机这个房间里的一切都消失了。
可能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陈墨瞳之后有人来过了这里。不过那个人也真够缺德的,居然把这个房间里的一切都带走了,从纸片到武器箱,就连一枚子弹都没有给他剩下。
哦,不太准确。那个人留下了那张泡过水骚气逼人的羊毛垫子,还有楚天骄房间角落里的两个哑铃,让他有机会抡着哑铃和死侍来一次近身搏斗。
还是蛮贴心的
坐在那张透着膻味的羊毛垫子上,路明非第一次觉得人生是如此的迷茫。尼伯龙根也为他沉默,沉默是今晚的10号高架桥。
“嗯我承认,我输了。”和琴乃对视了两秒,李苏坦然地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琴乃穿的不是别的,就是他几分钟搭配出来的衣服。为了能够表现出琴乃的美,他付出的努力堪称殚精竭虑。在辉夜姬的帮助下,他也查到了不少关于颜色的资料。例如淡粉色会传递一种甜美的感觉,明黄色会让人眼前一亮,澄澈的蓝色则会构成强烈的对比,会让其他部分的颜色更加显眼等等等等,这些资料他看了不少。
可一到用起来的时候米黄色的高领毛衣,蓝色的外套,白色的长裤,淡粉色的运动鞋,还有淡粉色的手包好吧,穿上后倒也不是不能看,可那是因为靠着琴乃傲人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才撑起了这套衣服的场面,要是换个一般点的人来穿的话
“我认输,这种事情不适合我。”李苏举手投降。
“有进步了不是吗?”虽然穿着一身挫到爆的衣服,可琴乃居然笑嘻嘻的:“你第一套衣服还是一身黑嘞,至少这次会用颜色了。有进步,有进步!”
“在你眼里我是五岁的小孩子呢,还是正在用鼻子画画的大象?”李苏苦笑。“为什么起步的水准线这么低啊”
“因为你本来就是这个水平啊。”琴乃的声音柔软好听,可说话内容却锋利得像是锉骨钢刀,锋利得一刀便让李苏心头开始滴血。
“好了好了别沮丧了。”琴乃笑着把那件蓝色的外套脱下,交到一旁的服务员的手里:“等我五分钟吧。”
“好的。”垂头丧气的李苏坐到店里的长椅上,叹了口气。长椅上不只有他一人,旁边早已坐了三四个男人,看起来最小大概十八最大四十出头,显然都是来陪女朋友或是妻子逛街的。
早在李苏兴冲冲地扬言“我要配出一身好看的衣服”的时候,他们脸上就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地嘲笑。现在李苏如他们所愿失败了,他们的笑容反而变得包容和安慰了,还有几分苦涩。
看来大家都是同道中人,不过是早晚的差别罢了。
“怎么样?”
准准的五分钟,琴乃一步步从衣架后走了出来。长椅上的男人都下意识看了过去,之后眼睛里都多了几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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