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车马很慢,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现在人的一生,大概能随时随地爱人。
只不过,这个紫色头发的女生,依旧是所有人的心头爱。
李莫歌的生日晚会,在莫瑗瑗的歌声中结束,虽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所有人都觉得值了。
陆锋擦了擦眼角的泪花,菜头到现在还不明白,总觉得过于夸张了。
可她不知道,陆锋听的是歌,想的是人和回忆。
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但是辰漫漫还没有睡着,煮了一碗泡面给陆锋当夜宵。
陆锋细细的将生日宴会的事情告诉她。
“然后呢,那灵药呢?”辰漫漫眼睛闪亮,盯着陆锋,等看到一把灵药后,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一定值很多钱。”
“财迷。”陆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接着,他让辰漫漫将这些灵药和排骨一起炖了,事实上,这样虽然很浪费,但为了漫漫的身体,浪费就浪费了。
等陆锋查看功德值的时候,发现又已经过万了,只不过这一次他可没怎么开心。
“宿主,你现在成为宗师,所需要的灵气,无论是浓度还是品质数量,都和开光境差很多。”
“修炼的难度,是呈现指数爆炸提升的,比如你以前吃两根变异的白萝卜,就能成为修士,但现在,你吃一两千根萝卜,恐怕还是现在的修为水平。”
“所以……”陆锋困惑道。
“在天地灵气恢复之前,你就改吃人参吧,以你现在的体质,也不会补过头,而且一株人参能够容纳将近五千功德值,相当于一株九品上等的灵药了。”
“当然,有灵药就更好了。”
陆锋算了一下,自己从宗师到大宗师,如果没有灵药的帮助,恐怕会消耗掉数千根人参。
果然,穷人是无法修仙的。
当然,最主要是因为现在天地灵气没有回归,否则的话倒是会好一些。
辰漫漫坐在厨房里,两根脚丫子在空中一晃一晃的,她的手臂纤细,腿上也没多少肉,只是当闻着锅里的香味后,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两眼弯弯,恰似明月。
她乖乖按照陆锋的吩咐,喝了一大碗肉汤,说来也奇怪,那些汤水进入胃里,像是突然消失了一般,不久后,她全身暖呼呼的,一张蜡黄的脸,也有了不少红晕。
不过多时,她只觉得手臂有些痒,抓了抓,竟然从上面撕下或者说搓下了一块干巴巴的皮肤。
新的皮肤,像是被粉红色的天使亲吻过一样,光滑而带有一种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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