鼹鼠穷追不舍。
“”阮碗哭笑不得,鼹鼠啊鼹鼠,你说你追个不停为哪般哦。找不到回家的地方,别怪我哦。
阮碗眼睛一扫,蹬蹬蹬助跑,扛着阿达,一鼓作气,从海滩,跑上了海滩边的山丘。鼹鼠在山脚下,焦躁的跑了几圈,这山上住着更讨厌的家伙,鼹鼠打不过它,气的冲阿达鼓鼓气,不情不愿的扭头回去了。
阿达松了口气,从阮碗肩膀上下来,揉揉被硌疼的肚子,掐指一算,说:“我们要找的福地,翻过这座山就到了。”
阮碗点点头,一人一骷髅,慢慢的向前走。
此时正值秋季,叶子色彩层次分明,明黄、鹅黄、柠檬黄、金黄、深黄,还要那迸发热情的红色,都在这山林中,入了阮碗的眼睛里。
真好看啊!无论什么时候,大自然都有着动人心弦的美丽和神奇。造物主是伟大的,他赋予了万物生机,历经百万年的时光,轮回演变,才有了春的鲜活、秋的绚丽。
阮碗的步子慢了下来,为眼中的美景滞留,看到一朵花,就会停下来细细观赏;遇见了一片叶,会掏出小本本,画下叶子的风姿。
阿达并不催促,反而非常欣慰。他开心阮碗的鲜活,活着就处处有艰难,可同样,只有活着,才能领略到不同的风光。这才是活着啊,阿达欣慰的笑着,越发觉得自个眼光好,挑中了有鲜活气的骷髅徒弟。
对骷髅,阿达有自己的见解。他曾亲眼见一个人转变成骷髅,可变成骷髅后,性情大变痴迷于血肉,虽然能说话有思考能力,可是却厌恶一切鲜活的事务,也不会为大自然的美景停留观赏。阿达曾问自己,这样的骷髅,还是人吗?
见了阮碗,阿达从阮碗身上,发现了奇迹。也许,这是最特别的骷髅了,阿达对自己说。可是,这样的特别,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呢?
阿达不知道,未来的事情就交给未来吧。阿达语调轻快的说:“好徒弟,天色不早了,不如就在这里休息吧。”
阮碗摇摇头,写道:“山里不安全。我背着你,晚上赶路吧。”
阿达摸摸鼻子,趴在阮碗背上,说:“也好,好徒弟啊。”
阮碗背着阿达,刚走了十来步,就听到山顶上传来巨兽的吼声,声音浑厚嘹亮。仔细辨认,似乎是汪汪汪的叫声。
紧接着,一阵地动山摇,巨兽迈着沉重的脚步跑了过来,很快,一头近4米的大动物就跑到了阮碗身前,然后直接扑向了阮碗。
阮碗反应极快,窜到了旁边的树上。
大动物扭头,趴着树,委屈的呜咽着。
阮碗眼抽抽,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毛才的狗儿子,小乖,会在这里。而且体型变大了一倍,这体型比狮子都大了啊。
跳下树,阮碗摸摸小乖的脑袋。
小乖趴在地上,脑袋在阮碗掌心蹭蹭,开心的摇着尾巴。
“好徒弟,你认识它”,阿达惊讶的问。
阮碗点头,写:“朋友家的狗,小乖。”
小乖?阿达瞅瞅眼前的庞然大物,嘴角抽抽,深刻理解了名不副实这个成语的含义。汉语果然博大精深,阿达感叹。
小乖来了,载人大动物准备妥当,阮碗背着阿达翻到了小乖背上,拍拍小乖的大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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