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生像往常一样,领了一群萝卜头,随着何大去平西城外打野食。小萝卜头扛着木枪、拿着砖头,挑着肥嘟嘟的兔子、竹鼠,蹦蹦跳跳的唱着歌。
“山里红花娇又艳,小妹妹梳妆溪水边,清清的水呦嘀哩嘀哩,流过小妹妹的心儿间,哎哟哟,美又甜”。
歌声曲调欢快,小萝卜头脆脆的嗓子,唱得阮碗心欢喜。阮碗悄悄的探头,躲在树后面看着吴生、何大、小萝卜头从眼前走过。
小乖不甘寂寞,将脑袋搁在阮碗的头上,也探出头看。
树不过两人宽,小乖偌大的脑袋一摆,在翠绿的树叶下,就突兀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黄毛脑袋。
偏偏一骷髅一狗自以为藏得极好,看得那叫一个正大光明。
吴生被看得嘴抽抽,他原本以为是抢劫的,早就安排四个小萝卜头从背后抄袭,自己和何大作为诱饵吸引全部注意力。然后趁其不备,包抄后路,进而实现反抢劫的目的。
没想到,“敌人”不按常理出牌,就傻不愣登的蹲在树后面看。敌不动,吴生不能不动,他插着腰,冲着阮碗喊:“看什么看,有什么招数尽量亮出来,小爷侯着。”
阮碗眨巴眼,左看右看没有其他人,指指自己,然后又指指自己的嘴,摆了摆手。
小乖汪汪的叫两声,摇着尾巴趴在阮碗身边。它闻到了何大身上熟悉的气味,和王姆山上那些喜爱投喂它的骷髅一样,有着枣的清香。
何大盯着小乖,眼睛微微的眯起来,面对拿着棒子却没有攻击性的大狗。何大是做情报的,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在他的情报里也有这么一个大狗,杀手毛才的狗儿子,一只足以灭掉百个骷髅的彪悍大狗狗。
无论是体型、毛发,眼前的大狗都和情报上的一样,莫非,何大细细的打量阮碗。
阮碗友好的挥手,无声的打招呼。
这世上,和毛才的大狗关系亲近,又不会说话,不怕太阳晒的骷髅,能有几个。何大抹把脸,小心脏激动的砰砰跳,出门觅食捡到了老大的老大,犹如捡了张中奖彩票。
“大姐”,何大惊呼出声,紧接着问:“您怎么在这?”吴生眼睛瞪圆了,震惊且惊喜的望着阮碗,自从在平西城小破屋见了一面后,吴生一直想在见阮碗,没想到,再一次见面竟然是眼下的场景。翘着嘴,吴生眯眯眼笑了,果然是阮碗大姐,出乎意料却又理所当然。
阮碗歪歪头,唤她大姐的只有王姆山的骷髅,眼前的这个活生生的人,满脸的胡子拉碴,眼角的纹路清晰,年纪明显比她大啊,怎么也唤她大姐!阮碗忘了一件事,骷髅外貌上看是分不清年龄的。
“我是何大,现在领着这群萝卜头,住在平西城城南”,何大比手画脚:“我的老大是富鬼,富鬼,富鬼,知道吗?”
富鬼,四大金刚的得力干将。阮碗当然知道,只不过,你是谁呢?
“富鬼是我的老大”,何大方佛知道阮碗的疑惑,上前两步,激动的开始解释:“这里说话不方便,富鬼就在城里,只要进了城,就能见到富鬼了,到时候,关于我们的身份,大姐你就都知道了。”
真的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阮碗笑眯眯点点头,拍拍小乖的脑袋,弯腰,准备叫醒阿达,然后和何大一起进城。结果,地上空气一人,阿达呢?阮碗看着小乖,指了指阿达躺过的地方。
小乖呜呜的叫着,叼着阮碗的衣领,跳到了十米外的大叔边。然后,对着树后面,汪汪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