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白璟当时的存款确实也只够修葺费的三分之一,但白璟也是分文不给的。
别人不清楚,白璟自己却清楚得很:她的存款,其实是她故意始终保持在那个比例的。只有这样,她才有理由不用给父母远超他们基本生活费之外的富余钱财。她是为了报复他们,但又不能让他们看出了她是在报复他们。再有,只要她的资产总共只有那个勉强能应付一次重大危机的最初缓冲阶段的数额,那就不会有一堆的亲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骚扰她、打她的钱的主意。并且,她也不想因为钱的关系,而让自己和母亲陷入可能会危及到生命安全的风险之中。
在白璟看来,只要是非正常死亡的,比起什么自然灾害、疾病、猛兽的,人——活生生的人,才是最可怕的。而她的成长经历也告诉了她:能让人动了恶念的,多半是钱财。所以,如果没有能够有效预防会与财富的增多而相伴着加大的会被他人觊觎、甚至是加害的风险的有效手段的话,那钱多了可就不是什么祝福了,反而会是一种诅咒,甚至是催命符。
虽然白璟并没有多贪恋活着,但也不想死在别人的手里。她最大的人生愿望:就算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但希望还能有选择自己的死亡的幸运。
所以,白璟是决不会主动让自己陷入“容易被害”的高危处境之中。对她而言,最适合她的选择便是:怎么做能刚刚好让她既能维持住自己和父母的基本生活,又不会额外积累出过于富余的财富,那她就怎么做。
于是,便有了白璟始终维持至今的这样的财务状况:不管税后收入多少,在保障了自己的基本生活开销、和是与自己的生活开销(除房租外)相当的汇给父母的生活费之后,富余的部分,10%捐出去,20%存着以防万一,20%用于学习自己感兴趣的,如果最后还有剩余,那就全都捐出去。反正,她的账户里,就只会存着那20%,只为以防万一。
但这个“以防万一”,却不包括给父亲的房子垫交修葺费。谁让那房子,自始至终都与她无关。
虽然白璟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但那房子就算没有卖掉,也只会——先是父亲的,然后等白璟的弟弟白昌皓将来结婚了,那就会变成是白昌皓的了。哪怕白钰结婚后也住在那儿,但那房子最后也不会是“女儿”的,只会是“儿子”的。
既然如此,那这房子的修葺关她什么事?白璟自从离开家乡后,鲜少回去,就算回去了,也是从来只待两三天就走的。就算不住在那房子里,两三天住在酒店里的费用,她也是负担得起的。白璟完全不觉得自己有义务要为这次的统一修葺出一份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