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超市的路上,我的心情异常愉悦,不知道是因为即将遇见美食的缘故,还是由于我再一次有了这样可以跟陆与之单独安然相处的夜晚。
陆与之的心情看上去也不错,在车上他还放了平常不太听的歌手的歌,也就是我喜欢的泰勒斯威夫特啦,因为车是公司暂用的,所以他用的是手机蓝牙播放,我扫了一眼,大吃一惊,他的手机里几乎没有他以前喜欢的克雷格大卫以及埃米纳姆一类的歌,居然满满当当都是泰勒斯威夫特这种充满女性意味的歌。
我心下疑惑,难道美帝不仅熏陶了他的性格还间接改变了他的喜好?他不会是趁着甩掉我偷偷去看了泰勒斯威夫特的演唱会然后被现场震撼了转而喜欢上了吧?这么想着我开始有些不开心。
你看,我说过的吧,我这个人总是充满着前言不搭后语的想象,但是这也是一种天赋不是?
陆与之感受到了我明显情绪的变化,他一手转着方向盘帅气转弯一边问我:“你怎么了?”
我心里憋着一股气:“没事!”
他将车轮打正后扫了我一眼:“张未乙,你好好说话。”
他这么一说,我气来的更甚:“陆与之,你说你是不是背着我去看泰勒斯威夫特的演唱会了!“
他一脸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啊。“
我气的在车上直跺脚:“你不要狡辩了,你的手机里都是她的歌。“
陆与之的眼睛注视着前方,眼睛里有闪亮的光泽,眼眸深处有许多看不清的情绪,大概过了有十分钟,他才缓缓开口:“因为,想念。“
车外的灯光忽明忽暗,照在陆与之的脸上有片刻的阴影,但是我却将他看的很清楚,因为这张脸即使离开了四年,我也能清楚的描绘出来,甚至连他的酒窝的深度我怀疑我都能凭空丈量出来。
陆与之,变了很多,但是他还是我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无论他的性格有多大差异,我喜欢的终究只是这个人啊。
超市在这样的时间段,居然出人意料的热闹,我们被人潮推搡着进了里面,一路上陆与之都扮演着任劳任怨的苦力角色,我却在琳琅满目的零食里挑的不亦乐乎。
几乎我看上去不讨厌的每种包装我都放进了购物车里,女人啊,购物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天性。
陆与之在人多的地方,几乎就不太说话了,但是他会用眼神控制我的手,让我误以为他有特异功能。
比如说在我拿起第四包薯片的时候,他会皱起眉头看着我,我想了想,迫于他的淫威只好讪讪的松了手将我心爱的薯片送了回去。
一趟逛下来,我感觉买的非常不满意,我指着陆与之埋怨道:“我又没让你付钱,你老是管我干嘛!“
陆与之说:“我没有。“
我不依不饶:“你有,你有你就是有!“
陆与之被我缠的没有办法只好开口哄我:“未乙,那些都不健康。“
我回答:“我又没让你付钱然后谋杀我逼我吃。“
陆与之抬手按了按太阳穴:“未乙,以后我都帮你付钱,你吃点好的吧。“
我顿时哑口无言,他这什么意思?我平常吃的很,寒酸???
但是由于他同意包揽我的伙食解决人民群众吃饭难的问题,我决定原谅他的嘲讽,毕竟目的达到了过程也显得不是那么重要。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哦,与之与之不得了,粮食大丰收,洪水被赶跑。
回去的路上我接到了张女士的电话,她好像情绪不太好,我问她怎么了,她没有回答而是立刻转移了话题。
“你什么时候回来啊,你不知道,那天吃饭与之也没来。“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啊,奇了怪了。“
“因为他现在就在我旁边。“
“你俩又勾搭上了啊,这次没有道德的谴责,良心的不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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