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去书店吧,听说县城里有书店的,我们读初中的小镇上连书摊都没有呢。”
“好吧,你啊,一直就一副书呆子的样子,整天就知道学习。”左敏有些嗔怪地说着。
要说来县城里读书,最让余思存开心的就是县城里有书店和好几个文具店。以前在读初中时候,整个小镇上所有在卖东西的店铺,全部加起来也才屈指可数仅那么几家,更是没有供人的报刊亭和书店。那时候学校也没有图书馆,在学校每天除了做作业就是背诵老师指定课本的内容,唯一可以拓展的就只有语文书的课外读本,还是节选的,就像小时候背古诗一样,比如那首《草》,原名应该是《赋得古原草送别》,而且一共是八句,结果小学课本上只有四句,因此很多没有见过原诗的人,永远都以为是那大名鼎鼎的白居易彼时一下子江南才尽,词穷得只能写出那四句来。才子若知后人如此理解他,也是够冤。
走进诚阅书店,余思存仿佛走进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尽管书店很小,可从心里总觉得有书卷只地就可以让心沉静下来,文字可以安抚灵魂,世间恐怕再没有比文字更有此番强大的力量了,而且这种力量是悄无声息,细水长流的,如山间的泉水,甘甜,温润,平易近人。只是这里的书册大都是关于小学到高中的学科教辅,除此外就是一些世界名著的翻译本,柜台旁有一个专门存放当下流行的dv唱片的木架栏,有周杰伦、王菲、蔡依林、林俊杰、迈克尔杰克逊等等。余思存和左敏走进书店四下看了看,在中国文学书架上余思存找到了一本精装版的《唐诗三百首》,余思存很喜欢随即就翻看起来。
余思存从小没有看过什么课外,尤其是在家里,父亲是绝对禁止他们看除学校必考课本以外的的。余思存记得有一次,她得到一本废旧的图书,是写关于一群森林小动物,有彩图的故事书,有点类似于后来大家都在看的《喜洋洋与灰太狼》的故事,还是有图有文字的那种。有个早晨,余思存正在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被妹妹发现了,就跑去余志刚那里告密,说她在看故事书,结果就是余思存被余志刚狠狠地责骂后将书撕掉了。还有一次,班主任借了一本关于写作文的范例书给余思存,让她带回家好好看,对写作文会有很大的帮助,也是被父母看见后说不许看“别的书”,余思存害怕父亲又发脾气将书给撕了,第二天就赶紧还给了老师,说是自己回家想多做练习题没时间看。只有一次,学校发了本《小学生必读古诗八0首》,余思存很喜欢,回家在看的时候被余志刚发现了,余思存就撒谎说是班主任要求在假期必须背完这本书,开学要抽查,不然就不可以报名。因为这句话,在那个假期,余志刚就一直在监督余思存看那本古诗,一首一首地背,因为余志刚也担心开学报不了名。两个月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余思存哪里也没去,连她每个假期都会去的外婆家都没去了。突然有一天,余志刚得空时还亲自抽查,可余思存根本背不了,别说死记硬背,就是一首一首地理解也觉得很困难,于是又惹得余志刚大发脾气,骂余思存是个没用的东西,将来一定没出息。余思存整整哭了好几天,整整有一个星期,晚上都没怎么睡觉,一直在背诵,哪怕是死记硬背。最后临近开学报名,余志刚又抽查背诵情况,余思存才终于全都可以背下来了,她终于松了口气,不然,余志刚肯定直接就不让她去报名了。
开学后,班主任开班会对班里同学说《小学生必读古诗八0首》本来是要求大家都会背得的,恐怕很多同学回家连看都没看过。听到老师这么说,其他同学都哀叫不断,只有余思存心里暗暗自喜。上中学后,语文课本上所有要求背诵的古诗,余思存总是第一个就背诵出来,剩下的就是好好理解和体会老师在课堂上分析的诗词意思。余思存小学毕业,也伴随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是用来收集平时所见所学过的诗词。就这样,收集喜欢的文学诗词,后来成了余思存一生的爱好。
合上书,余思存又随意看了看书架下方,看见有几本墨绿色封皮,有点像笔记本似的,封面有烫金的几个字“千字成”。余思存太熟悉不过了,那是她自上小学直到小学毕业从未间断过练习正楷汉字的习字板。“千字成”是在一张二分之一面积大的a4硬纸板上排列出钢印凹陷的字体,可以用半透明的白纸覆盖在上面,用铅笔临摹着写,只要纸板不坏,可以一直重复使用。那时候,为了练字,余思存每天回家都会写上两篇,放假更是每天坚持写几篇,几年下来,余思存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写了多少字,练习了多少张白纸,只知道那本“千字成”有三分之一的纸板都被写坏了。后来那些陪伴度过的童年时光,一并被父亲收来当废纸卖掉了,但那些年以来也就养成了喜欢写字的习惯,后来在空闲的时候,余思存总也喜欢拿笔随便写写字,尽管写得不好,可拿着笔写字时,整个人都会感到沉静平和。转瞬间,余思存收回记忆,四下寻找着左敏,发现她正站在流行音乐的d展架旁,手里拿着周杰伦的专辑,翻来覆去,若有所思地看着。
“你很喜欢周杰伦?”余思存惊奇地问道。
“啊?是,是啊。也不是啦,是,是有个人很喜欢,所以想看看,合适的话想送他一张。”左敏拿着d在手里翻转着。
余思存并不知道左敏口中说的“他”是谁,她只是想起在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个叫孙天明的男生,性格外向,喜欢唱歌,是周杰伦的忠实粉丝,只要是周杰伦的歌,每一首都会唱,简直让人崇拜得不行。不过一直以来喜欢周杰伦的人何其多,只是碰巧左敏说的“他”也是周杰伦的铁杆儿歌迷也不足为奇,余思存为自己的胡乱联想感到难为情而抿嘴笑了笑。
“你是要现在买吗?再说,买了,他要是没d机设备也放不了啊。”
“不买啊,这里面的歌也没几首。而且,好贵的,都够咱们一星期的饭票了。”
“你呢?是要买你手里拿里拿的书吗?”
“不买了,身上没带几块钱,吃了饭就没剩了。这里的书虽然很多,可大多都是辅导书,要买的话也等我们的新书发下来后,看看需要买什么再说吧。”
“也是,那我们现在是回去了吗?”
“要不再走走吧,也好熟悉下县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来呢,待在家,爸妈根本不让我出门的。”
“好吧,谁让你说得这么可怜。天气这么热,要不我们去河边吧,也就是在金沙江旁边,你大概连金沙江都没见过吧。”左敏斜睨着说道。
“哪有那么夸张,初中时候学校旁边不就是金沙江了,只是不知道县城里的金沙江边会是怎样的。”
“那我们走吧。”左敏放下手里的d拉着余思存一起走出了书店。
她们一起来到江边,因为是夏季,水位比较高,江面偶尔有船只开过,随后还会有一波接一波的浪潮拍打两岸。江边果然要比街道中心凉爽很多,顺着江道流动的风可以让整个人都觉得很清爽。县城的江边和小镇的江边就是不一样,小镇的江边全是沙,有点像海边的沙滩,只是没有贝壳和海星,留在沙滩的是乱扔的生活垃圾。而县城的江边多是鹅卵石,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因此县城里的人们都有个爱好,就是再闲暇时候会到江边来淘石头。据说,有人因为在这里淘到了奇石卖出了天价,不久就兴起了淘奇石的热潮。
站在江岸的公路上,望着脚下大大小小的鹅卵石,余思存突然又想起了妹妹余思安以前也喜欢拣漂亮的石头回家,收藏在家里床脚下的一个塑料瓶子里用水泡着,那些石头的纹路经过水的浸泡后,更加透明得像翡翠一样,特别漂亮。可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有一次父亲又发火了,把妹妹藏在床下的石头全给倒了,说整天就弄些没用的,妹妹很难过,哭了两天,以后也就再也没有收集过好看的石头。
余志刚是个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除了上班,生活上是个毫不情趣与爱好的男人,他把所有的“爱好”统统视为无聊的恶习,当然也见不得别人做这些,更不许自己的几个孩子碰这些。每天他都只忙于工作,拼命地挣钱,却又极舍不得花钱,在村子里所有人的眼里,他是个很富有、很节俭的绝对好男人。
“你在想什么呢?”左敏看着余思存站在那里神情有些发呆。
“啊,没什么。”徐思存像受到惊吓一样回过神来。
“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是不是在想他?一看你有些难过的表情,又不说话,就知道是了。”左敏有些落寞地说道。
“他,谁啊?”
“他啊,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孙天明啊。”
“啊!哪有,那都是什么事儿啊,别听他们胡说。”
“难道你不是在想他所以才发呆的吗?”
“没有在想谁,就是看着这些石头,在想那些人怎么就这么喜欢收藏石头,真的能卖到钱吗?”
“哦,我还以为你看到了这条江就在想你们以前呢。”
“你是说以前在江边玩啊,那不是大家都在一起才约着去的嘛,再说,你也在啊。”
左敏听着有些心喜地笑着点了点头,眼神泛着些许朦胧,望向远方,像在想着什么。
江边有风吹的清爽,没有来往车辆的喧嚣,只有水流撞击鹅卵石的清脆声……她们沿着江边缓缓地走了会儿才回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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