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颜朝歌走进了那铺子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年轻男子送着几个中年男子,当那几人走后,年轻男人垂头丧气,露出了难过。
“想必你就是这铺子的主人吧?”
颜朝歌的出现让年轻人赶紧将脸上的垂头丧气掩饰,再次露出了一张笑脸来。
“姑娘是来买文房墨宝吗?这里的货已经被我运回老家,姑娘还是去别家吧。”进门是,按理说他不该撵人的,奈何他的店里此时空无一物。
“不,我是来买你的铺子。只是不知你出多少价格?”颜朝歌向来喜欢直来直往,她不会绕圈圈。
男子的脸上有些诧异:“是姑娘你自己要做生意?”
“难道这世上还不准女子做生意?”颜朝歌反问,同时暗暗吐槽古代对女子的封建思想当真是害人。
“不是的,姑娘你误会了。在下黎城,只是看着姑娘的衣着不凡,像是富贵人家,不懂小姐做什么罢了。”黎城连忙道歉。
“至于做什么我暂时还不清楚,只是想先盘下你的铺子。你开价吧。”
黎城见颜朝歌这么随意,心里暗暗嘀咕,现在有钱人都像这个小姐一样任性?在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候就要盘下铺子?
“我家中妻子即将临产,母亲病重,年迈的父亲也摔了腿,我身为家中的独子不能不回去,所以才着急将这个铺子转让出去,我也不多要,就按照当时我盘来的五百两银子卖给姑娘。”
黎城这是最低价,其他的人在听到他的急需以后,不仅仅是没有爽快的给钱,还反倒是和他砍价!他急着用钱给家人看病,哪里肯让价?
于是来看铺子的人不少,可是没有一个人爽快付钱的。
“香儿,将我的发簪拿出来。”
颜朝歌身无分文,唯一值钱的还是沈丽出于做样子给她买的几个发簪,她不爱戴那东西,自然也用不着,干脆卖了。
“王……小姐,不可!”
一旁的宜春忙上前拦着,在颜朝歌露出不解眼神的时候,给了她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后宜春又从袖子里掏出了两张银票。
颜朝歌快速的瞄了一眼,发现是一张五百两和一千两面额的银票,颜朝歌立即抽出那张一千两的银票放到了黎城的手里。
“五百两买下你的铺子,剩下的五百两就给你临产的妻子和家人治病。”
如果黎城不是因为紧急,估计这个铺子最少也是一千两。她不喜欢占人便宜,当然,她也不喜欢别人占她便宜。
“小姐!”黎城很是激动的看着颜朝歌,他虽然看不清面纱下究竟有着怎样的容颜,可是在他的心里,颜朝歌就是天上的神仙一样漂亮!
“签约吧。”错过黎城感激的眼神,颜朝歌淡淡的伸出手,请黎城入座写契约。
当契约写成,黎城看着那乙方签字的时候傻了眼。
“你就是那个又丑又傻的颜朝歌?”带着面纱他看不见她是不是真丑,可是她真的傻,竟然白送了他五百两。
“放肆!我家王妃的名讳岂是你能随意说的?刘伯,扇他嘴!”宜春觉得,既然她是颜朝歌的人,那势必以颜朝歌为天,她不能让她的天有任何的污点。
“算了。”颜朝歌伸手拒绝,她知道自己的名声在这京城到底是有多臭,这还要多亏了沈丽母女。想到她们二人就是害死了柳芸的凶手,颜朝歌那凤眸快速闪过一道寒光。
“对不起!我只是惊讶六王妃并没有外界表现的那么不堪。”
颜朝歌也不多言,拿了合同离开,在路过了一家胭脂水粉的店铺时,好奇古代的胭脂水粉的成份,颜朝歌带着香儿和宜春走了进去。
只是当走了进去以后,就陡然之间多了几道不善的目光。
见到是一张熟悉的面孔,还有几个看着面生的千金小姐,颜朝歌不知自己哪里有问题惹到她们,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颜朝歌收回视线把注意力放在了台上摆放的胭脂。
只可惜,有的人永远都是那么的没有自知之明。
“有的人啊,脸都丑成母猪了还要抹胭脂水粉,真是不怕照镜子的时候吓死自己吗?”
说话的是户部尚书的女儿程倩倩,她与颜朝舞是手帕之交,今天早晨颜朝舞在六王府被颜朝歌打了板子的事情,早就已经像风一样传遍了整个京城!
程倩倩因为颜朝舞的原因,本就是不喜欢又丑又脏又傻的颜朝歌,如今颜朝歌竟然还嫁给了她爱慕的六王爷,这让她如何忍得下这口气!
“是啊,以为自己带上了面纱就可以挡住那么丑的脸?不知道母猪穿上了花衣服还是母猪吗?”有人附和着。
香儿气的满脸通红,她不认识这些人,可是直觉告诉她这些女人在说她家的小姐!
宜春也不傻,刚想上前教训她们,被颜朝歌拉住。她已经放下了水粉,很是不在意的伸出手掏了掏自己的耳朵,语气有些烦闷。
“不知道是谁家的疯狗偷跑胡来胡乱咬人,吵得很,我们走。”
香儿和宜春两人看着那三名女子脸气成了猪肝色,这才满意的转头准备离开。
“颜朝歌!你这个丑八怪!你说谁是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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