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湿热的泪撕扯沈厌的心脏,他没有哪一次比现在更清醒,更能体会爱人的感觉,他疼他所疼,爱他所爱,杨稚一掉眼泪他心里百般难受,于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初做得了这么傻的事,他怎么舍得耍这么好的人。
“好了,听我的好不好?不要逼着自己这么快的做决定,慢慢的来,我们还有好多事可以做呢对不对?你是不是还要学摄影啊?那就对了,我陪着你学摄影,我们可以从最基础的开始,以后你做好了,成为专业的了,我们就万水千山的去走,拍各种美景。”沈厌知道他在认真做事了,那天看到杨稚在学摄影知识,他就知道了。
“你自己呢?”杨稚出声。
沈厌低笑一声:“我呀,我……继续开店啊,比赛我就不搞了,让别人接手了,衣店里面又有人帮忙,我可以陪你长途跋涉各种地方,上天入地。”
“你要跟着我?”
“对。”
“你不要跟着我,你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杨稚说。
沈厌看着他道:“稚哥,我最喜欢的是你,最喜欢的事是跟你待在一起,我的事情先往后放放,而且我的事大多不需要经过自己的手的,我先陪你做你喜欢的事,等你成为你想要成为的人,我们再谈感情,再谈以后,好不好?”
杨稚缄默了。
“我知道你现在很害怕,但是这几年让我跟着你吧,如果几年后你告诉我你还是喜欢李忆南,或者其他人,到时候我也不会逼你,我会放手的,只是现在我很喜欢你,我不想跟你分开,好吗?”
其实,这本就不是一个公平的说法,沈厌跟着他,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更久,杨稚怎么能保证这几年里会不对他动心?沈厌是很有手段的人,他清楚明白这几年下来杨稚就走不掉了,甚至他现在放不下的人这几年时间过去也得彻底结束了,他盘算的很好,如果杨稚跟他待在一起几年时间,旧情复燃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杨稚心里就是有他的位置的。
多多少少,是有一点的吧,沈厌昨晚已经验证过了。
曾经大摇大摆追求“前任一死,棺材一盖,埋了完事”的小渣男,到如今这一副对感情战战兢兢畏手畏脚的杨稚,沈厌担了多大的责任逃不掉的,他想把那个杨稚找回来,让他自信爆棚的,不会因为任何一段恋情变得谨慎的。
杨稚没有说话,没有回应,沈厌就当做是默认了,他道:“不要有什么压力了,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给任何人看,一切都随心来。”
沈厌把他拽起来,握住他的手,杨稚一直没什么反应,他确实是害怕了,沈厌道:“好了,我带你去散散心吧,想去哪?”
杨稚抬着头,静静的看着他。
沈厌挑挑眉,杨稚攥了下手,只是更紧的握住了沈厌的手,他一怔,想松开,又被沈厌重重的握住,杨稚抬头看他,最后放弃了,松口道:“都行。”
沈厌终于是笑了,舒展了眉头,他牵着他道:“那好,我就做主了,我带你去我经常逛的地方,景色不错的,你可以趁机会采景,我们……”
喋喋不休的话杨稚没有听清,他只是被攥着手往前面走,他只是跟着沈厌的脚步,他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和他相握的手,他只是觉得一切都好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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