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王见他那明明就是故意,还要装无辜的样子,觉得天真可爱的很,可能是在外头对于同乡之人的特殊归属感在作怪,否则换一个人敢这么跟我们端王说话,早被拉出去乱棍打死了,当然这都是端王自己的想法。
端王拿起酒杯,说:“无妨。”
余生得寸进尺:“那,端王陛下就不怕你洗的是我的洗澡水。”
端王品了一口,觉得酒不错,眯着眼睛说:“先生身上可没有药香。”
余生难得夸赞端王一句:“端王陛下你这鼻子不错,比阿黄好得多。”不用想,阿黄一听就是狗名字,还极有可能是一条大黄狗的名字。
端王被人拉着跟一条狗比较也不生气,多半玩笑地说:“你倒是大胆。”
余生无所谓地说:“我要是不大胆,端王陛下也不会千里迢迢跑我这穷乡僻壤的小地方来求剑。”
端王接着说:“以前可没人敢这么跟寡人说话。”
余生又给自己添了一杯酒,说:“这么说来,还是我的荣幸了。那草民真是感激不尽了。”
端王把手中的酒一口饮尽,说:“你这人有趣的很。”
余生把酒杯放下,看着端王说:“世上的人千千万,真正有趣的人寥寥无几,端王又怎么知道我是其中之一呢?”也不等他回答,自己接着说:“我啊,可是个无聊至极的人。我去睡了,端王还请自便吧。”说着,也不管端王,自己往房间里走去。
端王看着余生的背影,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仰头喝下去,到最后还是没问出口,有关余生“十世”的任何消息。
第二天一早,端王从房里出来的时候,余生正双手捧着个托盘,里头放着放着个小砂锅,两只碗,一个舀粥的勺子,两双筷子。院子里头的小案上已经放了几盘小菜了。
余生见端王出来了,跟他说:“自己去井里头打点水洗漱一下,就可以过来吃饭了。”
端王倒也听话的去了,回来的时候,见余生自己已经吃上了,也没给他盛一碗粥。端王自给自足,打开小砂锅的盖子就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香四溢,每一颗大米都是晶莹剔透的雪白色,相互之间又有着细微的关联,不稠不稀,恰到好处。在配上几碟清爽的小菜,就着这屋旁的竹子清冽的淡香,倒是比自己坐在严肃的内殿里吃着的要好吃的多,尤其是这个坐在他对面的人,清风明月一般的人,让他有一种自己早已告别喧嚣开始了宁静生活的感觉。
陆渊笑了笑,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给甩了出去,无论是现世的黑道生活,还是在“十世”里的主角的生涯,他都不可能会有真正宁静的隐居,就像身处在黑暗的深渊一样,喧嚣危险是常态,而宁静平和是相对前者的一个暂时缓冲。如果可以,他倒是想把这种宁静的生活变得长一点,再长一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