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新思想,不代表全盘否认过去,而是一步一步接纳之后再融合。原主接受的是旧式教育,因xng格腼腆,与异xng相处时会羞涩,但行为远不到迂腐的地步。原主会跟着方启轩一起出去看电影,逛街。只是方启轩在西方习惯了男女见面用拥抱亲吻的方式打招呼,便将这一套用在原主身上,原主拒绝,方启轩认为原主守旧,无法与他的思想同步,其实流于表面的是他。无视了东西方文化差异,无视了环境对人对影响,也丢失了为人之本应有的尊重。
虽说方启轩后来投身革命,公开承认了与晓红的恋人关系,唐歌却以为他不是一个值得女人托付终身的男人。唐歌是真不明白原主经历种种磨难,在忘川河边哭了整整一百年后,为什么还要和他谈恋爱。
不过原主的思想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评判,唐歌作为一个任务者,以完成任务为己任,即便再想吐槽任务委托人和任务目标,也要克服qíng绪坚定执行任务。
所以,在收到市长夫人举办宴会的请帖后,唐歌决定赴宴。想让方启轩记住她,唐歌首先要让别人知道唐家三小姐其人。
听说唐歌为了赴市长夫人的宴会在做新衣服,二姨太找到唐歌,将她的首饰盒捧过来给唐歌挑选合适的首饰。唐母过世的时间比较早,原主可以说是二姨太照看大的。二姨太没有孩子,原主就像她的孩子一样。受身份限制,二姨太教给原主的东西有限,平心而论,二姨太对原主是掏了真心的。
就拿唐歌要赴宴一事来说,晓红知道后,最担心的不是唐歌以前没有参加过这样的宴会,穿什么衣服得体,在宴会上会不会遇到麻烦,而是唐歌最近待她不比从前,这次宴会,会不会带她去。而二姨太听说后,忙将首饰盒子捧过来,给唐歌挑选适合的首饰。
真心假意,一看便知。
唐母去的早,唐父没有续弦,后院只有一个二姨太,唐父对二姨太不薄,因此二姨太的首饰盒子里好东西真不少。唐歌从中挑到了一套合心意的翡翠首饰。
这次宴会是唐歌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线内,需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唐歌在服装首饰上的选择就格外重要。
受新思想影响,现在的大家小姐都喜欢穿洋装,打洋伞。走在一群普通人中,自然不一样,可是在宴会上,十个人里有七八个作同样的打扮,想要脱颖而出很难。唐歌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方启轩的注意,不打算流俗于表面。所以,这次宴会的服饰,唐歌决定穿旗袍。其实比起洋装,旗袍更能体现东方女子的含蓄美。别看那些留洋归来的男人表面上喜欢热qíng奔放的女子,真要娶进家门,却鲜少有人愿意娶一朵jā际花进门。
与裁fèng再三商榷,衣服试了三回才敲定。
很快,就到了市长夫人宴请本市名流的日子。这一天唐歌早早起áng梳洗更衣,换上了裁fèng为她量身定做的旗袍,戴上二姨太送来的首饰,与晓红一起坐车出门。
得知唐歌愿意带她出门赴宴,晓红兴奋了一夜,接连几天伺候唐歌格外殷勤。对此,唐歌和平常没有两样,依然该gān什么就gān什么,浇灭了晓红满腔热qíng。等到临出门的前一天,晓红已经恢复常态。至少表面上没有异样。
从唐家到市长家的洋楼差不多要半个小时,唐歌算好时间出门,车抵达市长家时,正好十点半。这时候,该到的人都到了。
唐歌递上请帖,近卫队核实过后,放车入内。
门僮报:唐公府三小姐到时,早一步到宴会场上的人不由自主地往大门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个身穿旗袍的丽人缓步走来,犹如一道清泉,流进在场所有人的心里。
第一百一十二章 民国倾城绝恋(四)
洋装虽美,美在华丽的外表。旗袍内秀,却能穿出风骨。
当唐歌穿着一身鹅áng色旗袍走进来时,人们的视线落到了她胸前那一片若隐若现的仙鹤上,乍看之下,旗袍款式极其普通,就是制作旗袍的绣娘绣工了得,将一对仙鹤绣的活灵活现。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那一对仙鹤藏在镂空花纹下,随着唐歌的呼吸起伏,好像要挣脱这一抹鹅áng。
若说唐歌穿这件衣服太露骨,偏她这一身旗袍除了掐腰修身,恰到好处地将少女的曲线完美展现出来,没有多露一分不该露的地方,仙鹤y飞的胸前,镂空花纹层层叠叠,无法让人窥探衣服下的美景。甚至连旗袍下摆的开口都比普通的旗袍偏低,只是因为裙摆内侧绣了一对仙鹤,随着她走动,展翅y飞,让人忍不住联想到她胸前的那抹风景。
非要用准确的词语描述唐歌的着装,严实二字最合适。但是在场众人,没人会将她的穿着用保守、过时来形容。哪怕她只戴了一对红翡耳坠,和一串同色手链,也没人觉得唐公府三小姐戴不起贵重首饰。因为那一抹红,与她旗袍上的仙鹤点睛之笔相和,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主人的别致心思。
被众人打量的同时,唐歌也在打量在场的人。余光扫过四周,唐歌将所有人的表qíng尽收眼底。这次出场很成功,哪怕之后有人惊艳全场,吸引了旁人的注意,她要被人记住的目的也达到了。至少,方启轩的目光在她入场后,就一直停在她身上,没有移开。
不过,除方启轩以外,还有一道目光落在唐歌身上。不同于方启轩的惊艳与欣赏,这道目光中带着审视。唐歌顺着目光来源看过去,发现看她的人是一个西装革履,戴眼镜的男人。唐歌确定,原主以没见过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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