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简半阖着眼,嘎嘣嘎嘣的咬着奶片,目光落在陈仰的手指上面, 拔掉的几片指甲都长好了, 却比其他的要厚,也比其他的平滑。
潘霖被无视了,他见其他人都在看自己,顿时自卑又难堪的垂下眼绞紧手指:“再怎么说也不能打人……”
“老公,你怎么样?疼不疼啊?宝宝给你吹吹。”潘霖踮起脚捧郑之覃的脸。
郑之覃满嘴血腥味的看了朝简一眼,他抓住潘霖的手拿下来, 什么也没说的走了。
旁观的众人对这个发展感到意外。
“这就收尾了?天之骄子竟然能咽的下这口气?!”
“我还以为郑之覃要把那个残腿的帅哥打死,我都做好要去拉架的准备了。”
“你当斯文败类的头衔是虚的吗,郑之覃现在没算账不代表就翻篇了,他肯定记着呢,看着吧,那残腿的帅哥要惨了。”
“不残,他的左腿是好的,能走路,我早上来公司的时候看到过。”那男的正说着,其他人就见话题里的主人公起身去捡拐杖,左腿确实可以走。
“卧槽,真的能走,那他干嘛拄拐???”
“康复中吧,仔细看能发现左腿迈起来没右腿自然。”
“……”
“陈先生的弟弟第一次砸过去的拐杖是十成力,第二次是十成的基础上又加了三成,两次相隔不到五秒的时间。”余哥半吊子的分析,“厉害。”
周围人没听懂:“什么?”
余哥挠着眉毛里的痦子,别人盯着看的时候,他挠得更快,想给抠下来似的:“我观察了一会发现陈先生的弟弟情绪状态不太对,像是精神或者心理方面有疾病,我也是瞎猜的,保险起见,大家尽量别去招惹他。”
“说点我们不知道的。”
“郑之覃看上了陈先生。”余哥说。
“不可能吧,他的口味那么重,陈先生横看竖看都不在他的食谱里面。” 这话引起了大家的激烈反应。
有人犹疑的说:“难道是想换换口味?”
“扯,我在A3待了快七年,听到过很多郑之覃的八卦,他以前在青城富二代圈里不猎奇,口味比较普遍,只喜欢胸大腰细的原生态美女,”一个顶着啤酒肚的中年人享受着被人关注的眼神,他故作神秘的说,“四年前不知怎么就开始恋丑了,可能是中邪了吧,反正从那之后郑之覃带在身边的都是长得稀奇古怪的男孩子,丑得五花八门。”
“中邪就太假了,既然有恋尸癖跟恋老癖,恋丑也没稀奇的,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个女白领提出质疑,“不过要说郑之覃看上陈先生,这我是一个字都不会信的。”
“我也不信,陈先生简直就是我的理想型,如果换一个场景认识他,我一定会去搭讪。”另一个女白领气恼的说,“他长得那么周正,跟丑有个香蕉巴拉的关系。”
“那我就不知道了。”余哥拽了拽发皱的深蓝色短袖衬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