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建议,事实上也是对陆天豪的一个考验——看他肯不肯正式放权。
在中国,现代国有大型企业有很多都已经采用了CE制度,这是因为,它们都是国有资产,将拥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立的CE制度有利于国企的发展。然而在私人企业中,采用CE制度的,却是少之又少。私人企业主们更愿意把自己董事长的名头直接换成CE的叫法,而不是在制度上进行根本性的更改。
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02年的时候,中国公司自称为CE的已经有12万人。然而这些人中,除去那些国有公司的CE,私人企业中真正可以说货真价实的CE的,其比例小到可怜。
毕竟,自己的公司,谁也不会愿意就那样建立一套对自己有所制约的制度——除非和比尔盖茨一样,作为拥有者成为CE。但事实上就算是比尔盖茨,这个以拥有者身份成为CE的大富豪,同样不得不借助于鲍尔默这个非公司拥有者的全力奉献才能走到今天这样的高度。
仅凭一人之力,再如何天才,终不可能创多大的辉煌,而有本领的人,也并总是冲着高薪去做事的。他们需要更大的发挥空间。
张震,就是在这个时候,提出了这样的一条建议。
在今天,这还仅仅是一条建议而已,但到了明天,或许就会变成一种迫切的需求。
而这条建议一旦实施,那么夺陆天豪权利的可不仅仅是张震。
因为在CE之外,还有CF,C等。
CF(Cef Fnanal ffe)——公司首席财政官或财务总监。
CT(ef Tenlgy ffe)——首席技术官。
C(Cef Cltal ffe)——首席运营官。
CD(ef Develent ffe)——开发总监。
C(ef aketng ffe)——首席市场官。
此外还有CC,CB,C,C,CK,CN,C,CQ,CS,CV等一系列官职。这些官职听起来是如此庞大,假如全部罗列出来,那么英文的26个字母在其中间几乎都有一席之地。
这其中甚至还有CA——首席答辩人,专门负责解答媒体、债权人和用户等有关网站倒闭问题的询问……假如红姐在这里,她一定会惊讶:操和答辩有什么必然联系?她更无法想象一家公司甚至还要专门配备这样一个职务用来应对媒体,解释破产……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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