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厩里牵了一匹马, 留下两枚银币。我翻身骑上去,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阴霾晦暗的小镇, 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印斯茅斯旁边的城镇是纽伯里波特, 同样是个港口城镇,色彩却比印斯茅斯鲜艳太多, 一眼望去, 总算不是灰蒙蒙的天空、黑漆漆的窗户和摇摇欲坠的棚木屋了。这里的草地是鲜绿色的,花朵色彩缤纷, 墙砖是充满历史气息的砖红,每户人家的窗台上, 都种植着姹紫嫣红的风铃花。
此时, 已经接近黎明。逃了大半夜, 身上的衣服都已干透。我打算在这个小镇睡上一觉。下一步是回到巴黎, 还是去别的地方散心……一切等我醒来后再说。
可能是精神上太过疲惫的缘故, 我一睡就是两天一夜。等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黄昏。旅馆的伙计差点以为我跳窗逃跑了。我很抱歉地补交了房费。伙计摇摇头,说“算了,你也不知道自己会睡这么久。要不是知道你是个大美女,干不出拖欠房费这么无赖的事,我们早就撬门进去了。要是个印斯茅斯人,可没这待遇。”
我心中一动“你们很讨厌印斯茅斯人?”
“只要是在这儿住久了的人,没有喜欢印斯茅斯的。那是个被恶魔诅咒的小镇。难道你会喜欢跟恶魔来往吗?我们这儿有句顺口溜,讲的就是马什船长和恶魔做交易的事,他得到了恶魔赐予的黄金,开了一家炼金厂,不然就那些得了脏病的人,怎么可能一下变得那么有钱?”伙计甩了甩抹布,嫌恶地说,“反正我这辈子都不会跟印斯茅斯人来往。说起来,他们也挺可怜的,离开那鬼地方,想要谋生,就只能去马戏团当畸形演员……哈,不过,谁让他们长得那么恶心呢!”
这伙计明明没有去过印斯茅斯,却对印斯茅斯抱着强烈的厌恶情绪。不止他,整个纽伯里波特,几乎没人对印斯茅斯有好感。可想而知,当年埃里克作为印斯茅斯人,跟随马戏团离开,受到了多少歧视,多少恶意。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禁五味杂陈。
当时,我碰见他的时候,他才多大,十四,还是十五?或是已经成年,只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看不出来……他在马戏团里待了多久,除了沸油浇洗身体,是否还遭受过其他虐待……
听他的意思,似乎是对我一见钟情。然而,有过情感经历的人都知道,“一见钟情”几乎不存在。埃里克却偏执地寻找了我三十年,宁肯自己浑身是伤,也要集齐遗落的书页,动用禁术找到我。
那么,只剩下一种情况,他会对我一见钟情……那就是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只有我对他流露出善意。
但是,怎么可能?明明他成为g以后,拥有了那么多崇拜者和追随者,怎么可能没有人对他流露出善意?还是说,他太过在意从前的阴霾,所以看不见周围人对他的善意?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愿相信,我是唯一对他流露出善意的人。虽然他满口谎言,把我骗得团团转,但我还是希望,他能被温柔以待,过上正常且美好的生活,不再被过去的阴翳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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