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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他的直线突破太利了,联的防线在他面根本不一提!”

“季!季!季!季——!面对曼摇摇欲的防线,他可以口气冲他们吗!?”

……

们的呼声点着球场里空气,人呼吸来仿佛能灼烧叶一样。

这股温甚至可以让液都沸

在这样情况下,带球中季铭却持着充的冷静。

他并有埋头球,而在带球不停观情况,的头左扭转,位曼联防守球,定位己的队,并且在寻找当。

些球员欢将带突破作一种炫耀自己能的手段,他们总在球场不停带带球带,直到也带不为止。

这种人,足球一被传到们脚下,就别想再传出了。

季铭不这种人。

虽然有速度,有技术,有能力,可他很楚自己一个中组织者。

他不够随时地地炫耀自己的球能力。

这也为什么明明有么多有,常胜没有让去打边的原因——实际按照他特点,打边锋话更合

看到了铭超出龄人的静和头,认为他放在锋位置对季铭天赋是种浪费。

于是一开始,就把他定在了场,并是中路。

所以铭绝对会一直头带球,直到再带不动止。

算现在突破的势非常,在他头脑中,也为这进攻准了最少种方案。

第一,他自带球杀曼联的区。

二种,传球给友。

三种,自己现就远射!

他要看究竟种方法好。

般来说,他的突如果可搅乱对的防线,在禁区沿附近扯出空来的话,他倾向传球给友。

不是那很喜欢门得分球员,起射门说,他喜欢传助攻的觉。

许是因他认为足球准地送到友脚下,并且让可以轻射门得,比自亲自射得分的度更大,也更有战性。

所以他第一选基本上是传球。

但如实在是有太好传球机,他也会强行球,也道变通。

无论远射,是自己破,都据现场况而定,而不是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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