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锦的步伐既快又轻,就像是动作敏捷的猴子一样。在转角位置停下来后,刘子锦半蹲着身体,5K-D冲锋枪安装了消音器的枪管从转角处邮筒背后探了出去,光学瞄准镜背后,刘子锦的眼睛仔细打量着前方被白色积雪覆盖的街道。
在5K-D枪管移动的过程中,刘子锦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穿着迷彩服,趴在街道上的人,从迷彩服的样式看,应该是“信号旗”特种部队的。
刘子锦扭头对着罗昊打了个手势,罗昊猫腰走到刘子锦身边,问道:“什么情况?”
刘子锦指了指五十米外,趴在路边的人,说道:“那边有个人。”
罗昊举起AK自动步枪往刘子锦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让李毅峰和孙远接近,吩咐他们两个人警戒后,跟刘子锦一起往那个人,不,那具尸体走去。
因为在刚才,罗昊举枪观察的时候,发现对方的脑袋已经没了!而且他身边的积雪也被血给染红。
接近后,罗昊跟刘子锦发现,这具穿着迷彩服的尸体的确是“信号旗”特种部队的队员,他身上的迷彩服、军靴就是“信号旗”特种部队的装束。
这名“信号旗”队员的脑袋被人用利器割掉了,原本佩戴在他手臂上的“信号旗”特种部队臂章也已经被人撕掉了。不过,这名“信号旗”队员真正致命的,并不是被人割掉了脑袋,杀死他的是一颗狙击步枪子弹,子弹从他身后击中了他的心脏,一枪毙命。
至于死后被人割掉脑袋,只是那些雇佣兵为了留下猎杀的证据,方便跟安吉烈科夫兑换赏金而已。
在罗昊和刘子锦观察那名“信号旗”队员尸体的时候,他们还不知道,他们自己也已经被人盯上了,而盯上他们的是一个叫做“血钻”的雇佣兵小队,加上他们的队长一共只有十二个人。
“血钻”在世界佣兵界完全就是沧海一栗,根本不引人注意的存在,他们中间的队员,没有来自三角洲、海豹、绿扁帽、KSK、SAS、GSG9这样的“豪门”,即便是他们的队长莫根,也只是在菲国接受过美国第75游骑兵团,为期九个月的训练。
也正是因为“血钻”中没有出身“豪门”的队员,所以从成立以来,“血钻”几乎就没有接到过什么大生意,因为大生意都会找上那些知名的雇佣兵组织,这就跟去商场买东西一个道理,名牌总是要比山寨品牌更受欢迎。
“血钻”刚成立的时候,有三十来个人,但是在辗转世界各地战乱地区,接生意打仗的过程中,他们的队员不断地减少,最后只剩下这十八个人。
虽然“血钻”中的队员出身不济,但是他们的作战经验却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经常活动在中东、非洲这种战乱频发的地方。
那名被割去脑袋的“信号旗”队员,就是死在“血钻”狙击手的SKS半自动步枪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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