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时候别扭地格外幼稚,可也招人疼。
易州是有工作的,所以半晌午就离开了,宗远的病好了,新歌发布宣传工作也得继续。
被宗远胡乱丢进洗衣机的衣服肯定是没法穿了,郑淮一个经纪人兼职助理,还得给他送衣服来。
“明儿给你招个助理吧!”郑淮果断拍板,“天天伺候你工作还得伺候吃穿,成保姆了都。”
易州边往身上套衣服边赞同点头,“好,招助理。”
郑淮:……
他答应的那么干脆,回头人一招来就各种刁难,这么好几年被他作得没留住一个小助理在身边,不然也不是他这个金牌经纪人在干这个活了。
“你能对人家客气点儿?”郑淮问易州,他一度怀疑易州不好相处这种坏名声,有一半的功劳都在于那些被易州嫌弃走的助理们。
易州似笑非笑看向他,“你给我放那些漂亮的小鲜肉在身边,难道不知道我喜欢男的?”
郑淮被他说的一噎,下意识看向房门外,宗远坐在那优雅地吃着早餐,“你也不怕宗远听到。”
易州偏头看向远处的宗远,眼里划过一丝温柔,“我倒是希望他知道,是好是坏,我都等七年了。”
“可你提都不敢提。”说到这,郑淮有些瞧不起他,喜欢一个人还忍七年,大大方方说出来,成败在此一举。
可他又佩服易州,这种不与世俗主流相符的爱情,他却珍惜若宝,不肯放手。
“提了会吓到他。”易州轻笑道,“我以前问他,爱情和唱歌如果发生了冲突,他会选择什么。”
“他选了唱歌?”郑淮问。
易州点头,“他这么喜欢唱歌,更应该站在舞台上,郑哥,你知道毁掉一个艺人有多简单。”
郑淮沉默了。
“我永远不允许因为自己而让他左右为难。”
易州换好衣服出去的时候,宗远还在桌前乖乖小口喝着粥,当然,粥是郑淮来的时候易州让他带来的。
“远儿,我要走了。”易州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
宗远抬头,失神了一两秒,“好。”
易州话说出口就后悔了,“走”这个字眼对于宗远来说好像太过于残酷。
“过几天见。”易州补充道,“你很快就能再见到我。”
宗远冷淡地点了点头,送他们出了门。
宗远觉得,所谓的很快能见不过是一种托词,带着美好夙愿的那种;就像人与人交际中说的“有时间约”,就是以后都不会有时间的意思。
桌上的手机震动了几下,宗远拿起手机,屏幕上是易州的名字,宗远诧异了两秒,自己什么时候存了他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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