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鱼头煲生意倒是一直挺好的,一方面是因为主厨的手艺相当不错, 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店里的鱼都是最新鲜的。好食材加上好手艺,生意自然是想不好都难。
桑兰兰之前投资都是小打小闹, 直到这家餐厅上了正轨,才算是彻底体验到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快乐。
当然了,虽然她这边自己已经能赚到足够的钱了,但桑云峰那边给她的零花钱她还是照收不误的。毕竟不要白不要嘛!而且她现在能从桑云峰手里拿零花钱的日子也不多了, 说不定等她正式成年,桑云峰那边就会断她的零花钱。到时候再想要桑云峰的钱,那就只能硬抢了。
硬抢什么的……想想还有点小兴奋呢!
她有时候闲着没事的时候也会跟桑最聊一聊关于抢家产的这个话题。比如她会问桑最:“欸桑最, 你说我到时候要怎么从江帆和江欣然手里把属于我的东西给夺回来啊?”
桑最的答案向来简单粗暴:“你可以把她们扔到海里去喂鲨鱼啊, 她们都不在了,那就不用抢了,都是你的。”
“……”
不得不说,办法确实是个好办法,就是法律可能不太允许。而且抢个家产而已, 没必要闹出人命吧?
后来桑兰兰自己想了想,觉得在这件事情上呢, 她有两条路可以走。
第一条路是不硬抢,让桑云峰主动把桑氏集团交给她来打理。
说起来桑云峰手里也就一个桑氏集团最值钱。桑云峰虽然在私事上一塌糊涂,但在公事上还是挺拎得清的。而且他归根结底是个商人,商人都懂得怎么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只要桑兰兰能证明自己比江欣然和江帆肚子里那个未出世的宝宝更适合做他的接班人, 桑云峰自然就会把公司交给她来经营。
但这样的方法有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如果她接手了桑氏集团,就相当于也一并接下了江心然江帆这一家子拖油瓶。到时候她在前面辛辛苦苦的打拼, 江帆和江欣然母女俩,甚至还有江帆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都可以趴在她身上舒舒服服的吸血。
光是想想桑兰兰就很不乐意了。
凭什么啊?
所以桑兰兰思来想去,觉得桑氏集团的管理权她可以要,但到时候得跟桑云峰约法三章。比如江帆江欣然不能干涉集团内部的任何决策,再比如不管公司到时候赚了多少钱,江帆江欣然她们一家子都只能拿到基本的生活费用,反正大头还得握在她手里。
至于不会管理公司,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她大学都已经想好了要去学工商管理,而且实在不行到时候还可以找职业的经理人来负责公司的具体决策,她只需要最后把把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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