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昔迟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沈凝烟回来的时候正巧看到二人相顾无言,薄娘见到她,笑着挥了挥手,“花公子。”
沈凝烟装作没看到,沉着脸走近他们,把水扔在了叶昔迟的手里,“这是怎么回事?”
叶昔迟把她拉到一边,三言两语把事情跟她说了一遍。说完之后见沈凝烟的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瞪出来了,心知不妙,连忙推卸责任,“阿花,此事真的不能怪我。你素来聪明,鬼主意多,不如想想怎么打发她吧。”他虽然很感激薄娘愿意将忆仙坊卖给他,可带着她一起上路,这是万万不可行的。
沈凝烟瞥了一眼自己辛苦打来的水,从叶昔迟手上抢过,咕嘟咕嘟地灌了两口。打发?他说得倒是容易!可怎么打发?人家都贴上来了,还能怎么打发?他们刚领了她的情,总不能立刻翻脸不认人吧。
沈凝烟没好气道:“公子宅心仁厚,大仁大义,路上见到一只受伤的小猫都会将它送医,如今这么活生生的一个大美人在前,公子忍心将她丢在这荒山野岭吗?”
沈凝烟的话中满是醋味,可叶昔迟却不这么认为。他自以为听懂了她的意思,笑道:“还是你聪明,将她一个人留在山上的确有些不妥。我们就将就着带她几日,等到了下一个镇子,安置好她之后,我们再去荆州吧。”
算算日子,应该还来得及。
薄娘听了他们的决定,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虽与自己原先设想的不同,但有总比没有好,这样一想,她也就安下心来。
***
数日后,三人终于离开了江南之境。
沈凝烟本来想再雇一辆马车的,可叶昔迟说既然出门了,多走走也好,于是三人就索性用走的,也没有再进山谷,专挑好走的路走,沿途停停走走,也行了许多路。
这日天色阴暗,空中乌云密布。眼看就要下雨了,三人还未找到落脚的地方。
“马上就要下雨了,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能投宿的地方。”沈凝烟用扇子扇着风,可仍然感到一阵阵的闷热。
叶昔迟也抹了抹脖子里的汗水,低声道:“方才茶寮的伙计说前面有个镇子,我们走快点,天黑之前应该可以赶到。”
三人大约又行了一个多时辰,倾盆大雨垂直落下,到小镇上的时候,三人浑身湿透,湿漉漉的衣服黏在身上,很不好受。
沈凝烟的双腿像灌了铅般沉重,叶昔迟也比她也好不了多少,一到客栈就一屁股坐了下来,完全没有形象地捶着自己的双腿。
相比起薄娘,除了被雨水淋得有些狼狈,倒是气定神闲了许多。
沈凝烟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凑近她道:“走了那么多路,你不累吗?”
薄娘微微抿唇,摇头道:“从前娘在世的时候由于一直要接客,常常没有时间管我。我无聊的时候就经常在山谷里走动,走多了也就习惯了,不太累。”
“对不起。”沈凝烟道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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