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兴华指指一旁洗脸的王建设:“兄弟,替我烧火吧。下回我还你。”
王建设点点头:“没问题,咱这关系说啥还不还的。你有事尽管忙去。”
过去拍了好兄弟一把,霍兴华拿着手电飞快的往院儿外走。出了屯子,他径直去了柳溪河。
沈禾自视甚高,自来了屯子就没跟屯里的人来往过。这附近最有可能的也就是河边了。看花瓣随水飘零,她平时最喜欢的事情。
霍兴华叹口气,脚下速度更快,简直堪称飞人。他父亲军旅出身,自小就拿他当自己的兵一样的训,酷暑严寒训练从不间断。
高中毕业后,他知道他老子肯定安排他去当兵。结果,正值叛逆期的他提前报名下了乡。把他老子气的跺脚,让他以后都别回家。好好的当兵苗子,就这么浪费了。
正常半小时的路程,他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岸边。暗夜里,河水哗哗流淌,风吹过树枝哗啦啦的响。
“沈禾,沈禾,你在不在……”
男子的声音在空旷的天地间回响,一切都挺正常。难道不在吗?那她会去哪儿呢?就算去公社,这个点也该回来了啊!她一个女孩子,在这里无亲无故的,这大晚上的不会出什么事儿吧?
沿着岸边仔细的搜寻,他心里忐忑万分。隐隐的恐惧袭上心头,默默的祈祷着,千万别出事,千万别出事。
中午回来没见她,自己就该早点儿找她的。她那么娇弱,自该被人好好珍惜呵护才是。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不适合你。
沈禾,沈禾,你到底去哪儿了?我明天就给我妈写信,求她帮你找关系回城。你可千万别忍不住干傻事啊!
心里越发焦躁,整个人好似燃起来了一般。一只兔子从草丛里掠过,他都懒得去追。
忽然,手电的灯光下映照出了女孩的身影。他急的几步跳过来,蹲下伸手将女孩抱起来。让她的上半身靠着自己。
“沈禾,沈禾,你怎么了……”
拿手电仔细看看她的面容,接着伸手去探她鼻息。割麦子快又稳的手在轻轻的发颤,他紧张到呼吸都屏主了。
感到女孩微弱的气息,他这才听到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一丝都不再耽搁,抱着她就飞快的往公社卫生院跑。
“沈禾,沈禾,你挺住啊!我马上就送你去医院。”
屯子离公社有十五六里,成年人不负重也得一个多俩小时,且如今的路都是土路,高低不平的不好走。天空无月无星,好似黑压压的海绵蓄满了水,随时都可能不堪重负掉落下来。
把手电夹在脖子里,跑的太急,一路上摔倒好几次。膝盖被磕破了在隐隐的流血,他急的根本没顾上管,一心只想赶快将女孩送到医院。生怕晚一秒出现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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