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经天纬地的才能,更有热血报国的志向。花山这巴掌大小的地方岂能容得下她。庙堂之高才是她心之所向。元朗对唐挽,并非不求结果。只是他所求的结果与世人不尽相同。世人都爱红烛锦帐,一生一世一双人;而他,更想同唐挽一起登临高阁,看山河远阔。
成就她,也成就自己。
元朗望着凌霄,道:“与你说这些也无用。你只须记住,你既是她的妻,便要尽好一个妻子的本分。你从前如何,我不再过问。但从今日起,你要严谨持身,保护丈夫的名声,更加不可以对丈夫挑拣指责。像今夜这样的事,以后不要再有了。”
“谢公子这是在教训我?”凌霄眸光凌厉,双刀眉高高扬起,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在你这种世家公子的眼里,妻子不过是个装点门楣的花瓶。花瓶不该有情绪,也不该有想法。你啊你,活该让你爱上一个男人,让你一辈子都求不得,放不下。”
元朗蹙眉:“你……”
“我如何?恶毒吗?”凌霄挑唇一笑,“可唐挽偏偏就喜欢我,她爱我爱的要命。我能与她出双入对,与她双宿双飞,你不能。我永远是正妻,你充其量就是个外室。”
“我?”元朗气结。
“可不就是你!”凌霄哂笑一声,“我劝你好好认清自己的位置。下回见了我这个主母,可要客气些!”
元朗从未在言语上落人下风。此时一张脸憋得通红,竟然想不到一句还击的话。跟一个女人辩论?他这辈子也不会做这样的事!
凌霄站起身,扑了扑身上的露水,道:“夜深了,我先回去了。你,不用送了。”
她说完,也不管元朗的反应,径直离开了。
有一件事凌霄可以确定,眼前这人的确是个温良君子。这样一个端方于外,温柔于内的人,绝对不会做出伤害唐挽的事。她可以放心了。
唐挽也实在是好运气。
凌霄走后,元朗独自在小园中坐了许久。直到天边泛出灰白,他才起身回到房中。唐挽仍然在小榻上安睡,身上随意盖了一件元朗的大袖。桌上油灯耗尽了最后一点灯油,倏然熄灭,只剩一缕青烟盘旋而上。整个房间便坠入了黎明前的昏暗中。
元朗转身走回卧室,将灯点亮,从床下抽出一个漆木盒子。盒子里满满当当,是这六年来唐挽写给他的信。元朗数了数,除了唐挽刚到花山时中断了半年之外,剩下的时间几乎每月一封。这些信他曾反复读了许多次,惶惶不安时,郁不得志时,他总会想起唐挽,想起那些纵酒高歌的日子。
元朗在灯下翻找,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那一封。这封信是唐挽刚到苏州不久时写给他的。唐挽不好作诗,这些年来写过的诗屈指可数,所以每一首元朗都印象深刻。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该是唐挽最压抑的时光,故而向荒疏许久的诗文中寻求慰藉。所谓文章憎命达,大约如是。
这首诗只剩了一半。前面四句被鸣彦不小心打翻了茶碗给洇了,只剩一团模糊的墨色。元朗为此重重责罚了鸣彦,又写信向唐挽要那前四句。可唐挽却回信说,这首诗是一时兴起写的,并没有留下底稿,她自己也记不得前四句是什么了。从此便成了一首残诗。
元朗只能读那后四句:
鲲鱼岂肯涸泽处,大鹏那堪困小楼。
怒得九天风云换,再向蓬莱系归舟。
她想要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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