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凤华笑道:“大夫让我多走动,说我太胖了,怕不好生。”
闫凤华被保护得很好,打从怀了孕,她也很少出门去了。那些风声鹤唳都被阻挡在大门之外,故而她的眉宇间,只有即将为人母的欣喜和满足。
两人便在院子里坐下来。鸣兰拿来厚厚的垫子给闫凤华垫在身下,隔开石凳上的凉气。唐翊正是折腾的年纪,一件闫凤华就咯咯地笑,张开手找人抱。凌霄却把他放在地上,说:“谢夫人现在有身子,不能抱你,你自己一边玩去。”
闫凤华也是极喜欢唐翊的,看着孩子在院子里跑着玩,说道:“也不知我这肚子里的,是个儿子还是个女儿。”
“你肚子这么大,兴许是儿女双全呢。”凌霄笑道。
“那是最好。”闫凤华低头浅笑,仿佛想起什么,说道,“唐夫人,我们相交时间虽然不长,可总觉得与你最投脾气。况且我们两个的夫君关系又那么好。所以我想……等这孩子生出来,就让他认你做干妈,你意下如何?”
凌霄笑了,说道:“干妈要做,依我说不如更亲近些。你这肚子里要是个女儿,就许给我家翊儿当媳妇吧!”
闫凤华一怔,道:“好是好,可是这么大的事,还是要等夫君回来了再让他们商量吧?”
“嗨,孩子在咱们肚子里揣着,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凌霄道,“你只说,好不好,喜欢不喜欢。”
闫凤仪是大家闺秀,平素规矩管了,可偏偏就喜欢凌霄这样泼辣爽利的性子,道:“喜欢,那咱们俩就定了。”
“定了!”
两人又各自取下贴身的金链子交换了,当做是订婚的信物。凌霄将那金链子收好,眸光一转,说道:“昨天我家老爷来信说见着你家老爷了,还说琅琊老家的叔父病了,着急的不行呢,可好些了?”
闫凤华脸色微微白了白,她不愿告诉凌霄元朗走后只在头三个月给她写过信,后来就再也没有了。那最后一封信里,元朗还特别说了一句,在外工作不宜总收家书。闫凤华虽然心里委屈,却还是体谅着他,也没有再写过。
“好……好多了吧。”闫凤华说道。
凌霄是信口胡说的。可见她这反应,心里也有几分疼惜。想了想,说道:“这两口子过日子啊,不仅要相敬如宾,也得互相体贴着。琅琊老家的叔父和你夫君情同父子,他现在在外面公干赶不回来,你这个做媳妇的,正好替他尽尽孝道啊。”
这话说得确实有些道理。闫凤华垂眸,看了看自己臃肿的身子,说道:“可我现在这幅样子,可伺候不了老人啊。”
“谁让你伺候了?你只要回去在那儿坐着,自然有下人伺候。”凌霄道,“再说了,你这肚子都这么大了,要是能把孩子生在家里,老人看了一高兴,兴许病就好了呢。”
闫凤华本是个耳根子软的,听她这么一说,也动了心思。凌霄趁机吩咐道:“鸣兰啊,你快去给你家夫人收拾衣服。今天就启程。”
“这么着急?”闫凤华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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