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沉把她抱到自己的床上,喂她水,喂她牛奶,把鱼肉剔下来弄成肉泥,塞到她嘴里。
她在床上躺了两天,第三天天亮的时候,终于醒了。
这次风沉换了一个方法,他用妈妈对他说话的语气对她说。
“你乖乖把牛奶喝掉,以后我离开这里的时候带你走。”
她躺在床上,一对大大的眼睛地瞪着风沉。
“骗子。”
她说。
她不是哑巴,她会说话。
“我不是骗子,我说话算话。”
“你们都是坏人。”
“我不是!”
“你怎么证明?”
风沉不知道怎么证明,最后只能把她带到母亲的墓前,当着母亲的面儿向她发誓。
“这里面是我妈妈,在妈妈面前我从来不说谎。”
她捧起牛奶碗,一口喝了一个底朝天。
她说要做她的朋友,就要当个好人,和妈妈说的一样。
她很聪明,父亲从船上抢来的箱子里,不是珠宝,是书,那里面的好多字她都认的。
有一天,他们在沙滩上聊天的时候,她在沙滩上写了一个字,告诉风沉,这是风沉的名字。
“这个字念风,自由自在的风,想去哪儿就去哪。”
风沉一向讨厌自己的名字,他不想做风暴。
可是因为认识了这个字,他突然就喜欢上了小风这个名字。
她越长越高,头发也越长越长。
男人们看她的眼神也越来越奇怪,有一天,一个混蛋甚至悄悄溜进他们的房间,将她压在桌子上,像当年父亲对母亲做的事情一样。
时隔十年,风沉再一次用刀刺人。
他没有再犯十年前的错误,锋利的刀准确地刺入男人的后腰。
男人死了。
那是风沉第一次杀人。
“我现在是坏人了。”
“你不是。”她说,“杀坏人的人是好人。”
父亲知道后没有生气,反而端着酒杯哈哈大笑。
“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是和我一样的人。”
风沉觉得,他不是。
他们一直在悄悄做着离开岛上的准备,把鱼风干做成鱼干,收集很多瓶子用来装淡水……
他们约好了,要一起去环游世界。
他要赚钱,给她买裙子、买书、买钢琴,买一个又大又漂亮的房间,所有的房间都铺上比沙滩还柔软的地毯,她哪怕光着脚,也不用担心被硌到。
当然,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杀掉那个混蛋!
机会终于来了。
十三岁生日那天,父亲给了风沉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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