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有事耽误了一下,走吧,你可小心些,新衣服划破了你可别哭鼻子。”林羡安瞅着今天非要臭美穿新衣服的福妞。
“我才不会,我带了罩衫的。”福妞从后背掏出一件旧的罩衫,往身上一套,将新衣服遮的严严实实,“这样就不怕了,咱们快走吧,去找些肉给大哥哥寄过去。”
福妞背着筐子,今天出来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找些野菜,二就是弄些肉给景阳寄过去。
也不晓得大哥哥是爱吃鸡还是兔子,福妞心里盘算着要不就都弄些。
这整的这片大山像是她家承包的一样。
经过一个冬天的休养生息,去年秋天差点被捋秃的野菜,又重新焕发的生机,路边上都是被采摘过的痕迹。
要想弄些鲜嫩一些的野菜,只能继续往前走了。
福妞心情好的很,嘴里又哼起了自创的小曲子。
怎么哼都是随着她的心意来的。
“福妞,走慢点,这里已经过了安全区域了,不能再往前了。”林羡安的体力,依旧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仿佛是知道了他们不会再往前一般,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林羡安亲眼见证了一只兔子的沙雕死法。
那兔子快速的从草丛里跳了出来,距离福妞一步距离的时候刹住了脚,傻萌的看了一下眼前的两脚兽,直直的就倒了下去。
这要是换成人,摆明就是碰瓷啊。
福妞习以为常的拎起兔子耳朵,用草绳将它捆了起来。
接下来的收获,让林羡安刷新了自己的三观,他都不晓得到底是他的宝地更神奇一些,还是福妞的运气更玄幻了。
总之两人今天下山是不能够再走村里了。
回家后,所有的肉类都被林羡安做成了熟食,那两天浓郁的肉味,让距离林家最近的那家人闻到以后,以为自己长期没吃肉产生了幻觉。
做好的麻辣兔丁和鸡肉松,一部分寄去了景阳那里,剩下的都被林羡安存了起来,最近他越发的爱藏东西了,像是守财奴一般,去年卖人参的到的那些钱不减反增了。
年前他带着福妞去了趟市里,市里比镇上要富裕的多,他很轻松的就将手里的果干卖了个好价钱。
临近四月的时候,村里人的日子越发艰难起来,尤其是那些没有余粮的人家,整天的吃野菜也不顶饿,大家只能期待早些收麦子了。
经过半年的相处,支书元宁做起事情来也越发的得心应手了,村里人对这个支书印象都特别好。
不过这些人里可不包括福妞,开春的时候,她的公分被减了,因为村里的牲畜少了,需要的草也少了,所以公分自然也不能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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