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夏至还是吃得很高兴的,泰城和康城车程将近五小时,不过都在同一省份,饮食差异不算太大,潘妈妈手艺挺好,就是相对何艳的清淡作风来说重油盐了点。
潘妈妈也一个劲地给她夹菜,这让她也更相信了潘妈妈是真的喜欢她。就是吃着鸡块想找骨碟的时候,潘锐让她直接扔桌上就好。她不太习惯,但还是入乡随俗,反正不是大问题。
饭后,夏至很乖巧地帮忙洗碗,潘妈妈很强势地把她拉回客厅坐着,没让她动手。可是她想了想,觉得不大好,又跟进了厨房。
比起二楼客厅的灰蒙蒙,厨房里可以说是黑漆漆一片,墙都被油烟熏得乌黑,一扇小窗只照亮了灶台上的燃气炉,洗手台处是背光的。
夏至好几秒才适应了这样的光线,而潘妈妈却完全不受影响,灯也不开,唰啦啦没两下就把碗冲完了,夏至怀疑她压根没有冲干净残留的洗洁精。
“不用不用,我都洗完了,你和阿锐去逛逛。让他带你到处玩玩。”
潘妈妈用一块黑乎乎满是油迹的抹布把碗擦干,放进了墙上钉着的一只碗橱中。夏至留意到碗橱上蒙着的纱窗陷满了尘灰。
再看厨房中的其他用具,果然不出所料,夏至看到全部东西都附着厚厚的油烟层,甚至地面也是软塌塌的。
还有那块看着用了一万年的像树墩似的大砧板,侧边全是开裂的,面上也有裂痕,整块就是腐黑的颜色。
联想到刚刚吃进肚子里的美味葱油鸡就是在这块砧板上剁出来的,夏至马上倒了胃口。为免潘妈妈看出端倪,她赶紧出了厨房找潘锐。
潘妈妈说得没错,她确实要潘锐带她去逛逛,但不是为了去玩。她先是让潘锐送她到镇上的超市,说要买点日用品,然后让他返回旅馆拿行李,约好等下再碰头。
当潘锐到了超市门口接她,她刚好结账出来。她买了个水桶,桶里装着其他杂物提在右手,左手则拎了面砧板。
潘锐皱着眉看那面砧板:“你买这干啥?”
“你没留意过你家砧板吗?该换了。”
潘锐不以为然地说:“换什么啊,用得好好的,用了几十年了都没烂,我妈就喜欢那砧板够沉,可以随便剁骨头。”
夏至被吓得不轻:“那块砧板用了几十年?”
“是啊!质量好吧?比你买的这种好多了,我妈说,这种轻飘飘的,一刀下去准得碎成两瓣。”
夏至扶着额说:“潘锐同志,你知道厨房里砧板是最容易滋生细菌的吗?正常来说,砧板三个月就该换一次。”
潘锐肩膀一抽笑了:“什么细菌不细菌的,我吃了二十多年不是这么过来?也没见我们家谁生病啊!而且我告诉你,你买这块砧板我妈肯定是不会用的,她宁愿换一个儿媳也不会换砧板你信不信?”
“我信!”夏至当然不会傻到以自己的名义去换砧板,“所以你得说,这是你买的,这块砧板已经是全场最贵的了,你掂掂看,也很沉的,保证一刀剁不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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