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深城, 三个媒体人吐口说出真话,洗清了商业间谍的指控。但新的问题又来了,栽赃企业以讹诈一百万美金是什么罪名,未遂又是什么罪史?
犯罪的形式太新, 法律里能靠得上的似乎是敲诈,可是要按敲诈定罪,一百万美金就算是未遂,不说无期,十年八年管够。
鲁建桥因为童工问题,是铁板钉钉的犯罪行为,而他听说三个媒体人是为了一百万美金,才干这件事,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是该哭,他们把自己排除在外,还是该笑,幸亏把他排除在外,否则罪名更大。
九二年的法律,特别是在商业法律上存在诸多不够完备的地方。所以当时的商业犯罪通常只能往现有的法律上靠,这一靠往往就会判的很重。
但也能例外,比如说和当事人达成谅解,同意轻判,那警方就好处理的多。
谁也没想到,来说情的是老管。
舒雨倒不惊讶,毕竟是同行,别看是老管曝光他们,但真让老管看着他们坐牢,也不忍心。
老管确实不忍心,所以才同意代人传话,“那些人估计是活动也活动过了,找人也找过了,该找律师打听的,也打听过了,终于知道厉害了。”
舒雨“噗嗤”一笑,“知道厉害就好。”
“可不吗?那边说,只要你能放他们一马,以后他们看到莉莉丝的名字绕道走。说真的,他们那群人心高气傲的,能服软相当不容易了。”老管也觉得,三个人工作都丢了,如果还要毁掉一辈子,是不是太过了。
“心高气傲?是说面对中国人的时候吧。我看他们在美国人面前,挺会装孙子的嘛。”
“你呀。”老管无奈的笑了。
“让他们写认罪书,写了,我就写谅解书。”舒雨也没想过让他们坐一辈子牢。
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或者说在人类社会吧,除了明面上的规则,也有一套潜规则在地面之下运行着。两条规则相辅相成,事情才能成功,一条规则没办好,另一条办的再好,也没用。
明面上,你可以找法律条款把人按死,但真按死之后呢,你的名声也完了。因为你违反了私下的潜规则,所有人都会觉得,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把人搞死,你这个人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谁还敢跟你合作,谁又敢来你公司上班,是不是上班开个小差,你也要把人送进去?
当然,会觉得这是小事,倒真是中国国情,如果这三个人拿刀来砍人,就是判死刑,也不会有人替他们说话。但商业上的行为,大家就默认,你可以搞到他们丢工作,但把一辈子搞进去,就过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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