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丝也就是靠着几档综艺节目,才能勉强在宣发上,和巴迪战成平局。但在转化的效率上,肯定是有人直接下场带货吹捧的效果更好。
巴迪的设计也确实名不虚传,羽绒服做出时尚感,还要兼具保暖的效果,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但巴迪做到了,新款一出一片赞誉之声。
第211章 比较
李欣是八十年代的留学生, 一路读到博士,然后留校任教,顺风顺水。
爱人也是博士, 在一家科研公司工作,结婚后工资一块攒,买下一幢带花园的别墅,筹划着过两年再要小孩。到时候, 让两边的父母, 轮换着过来带孩子,也跟着他们享享清福。
度过了省吃俭用的读书生涯,她肩膀上的担子终于轻松下来,趁着现在可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就连爱人都说,让她不要再那么省, 多买几件好衣服, 换几双好鞋, 不要老想着买打折货。
李欣每次都答应的好好的,可最后仍然舍不得花那么多钱买名牌, 不过给爱人买起东西来,倒是舍得的很。
爱人隐晦的说了几次她都没理, 于是, 接下来的日子, 不再带她出现在同事的聚会上, 也不再请同事到家里来玩。
李欣这才发现不对,逼问之下, 爱人吞吞吐吐说出实情。
“我省吃俭用都是为了他,结果呢,他竟然嫌我在外头丢他的脸, 我穿的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怎么就见不得人了。”李欣跟闺蜜哭诉,眼睛又红又肿的像个桃子。
闺蜜摇摇头,“跟你说过多少回你让改,你都当耳旁风,真以为我无聊非得管你穿什么呀。你可以不穿名牌,也不穿当季的新品,但总得尊重一下当地约定俗成的规矩吧。”
“什么规矩?”李欣抬起头,一脸茫然。
她从小学习成绩就好,一心也只扑在学习上,对于穿着打扮,受父母熏陶得到的认知,那不是好人家的孩子该想的事。衣服只要干干净净,就是最美的。
闺蜜翻了一下白眼,“上班有上班的衣服,休息有休息的衣服,居家有居家的衣服。如果你不喜欢追求新品,那就穿永远不过时的经典穿黑白灰,而不是穿着前年流行的款式和颜色,招摇在今年的聚会上。”
流行色若是鲜艳的亮色,当年流行的时候看,怎么都好。一旦过了潮流,那亮眼的鲜艳,就会变成艳俗。除非你有模特一样的身材和容貌,能把过时的颜色和款式,穿出别样的风情。否则,就是追不上潮流和没有品位的女人。
李欣很想反驳,但闺蜜提前出声,“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也赞同你所说的,一个人的内在美才是最重要的。但现实却是,你连外在美都没有,没人有兴趣知道你的内在美。况且现在还上升不到外在美的程度,仅仅只是在乎自己的外表。一个热爱生活,积极乐观的人,怎么可能连自己的外表都不打理一下呢?”
“你得明白,我们不是在吃不饱饭的中国,我们是在美国啊。你和你爱人也算是中产,什么样的身份地位做什么样的事,这就是社会的规则。除非你强大到可以让这个世界为你改变规则,否则,你就必须服从规则。如果你仍然坚持,那就学会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可不仅你在意,你爱人更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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