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蛋的命运当然不会放过他,米瑟换过三次工作,攒下来的钱被人偷过一次,抢过两次,自己弄丢过一次,直到十五岁的时候,才终于勉强把钱存够了。
但当他高兴地走在路上,计划着如何去往另一个城镇时,却看见了一个病得奄奄一息的女孩儿。
米瑟很珍惜自己赚来的钱,他想,我还想去找父亲呢。
米瑟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把所有的钱和女孩儿一起带给了医生,自己重头开始。
大男孩儿拿到的工钱当然比小男孩儿多,而且十五岁的米瑟已经学会和人打架了,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轻易从他手里把钱抢走的。
这个年纪正是人类最顽强又最具有生命力的时候,不论失败多少次,都能毫无畏惧地再站起来,米瑟就像─株野草,生机勃勃地驻扎在命运为他准备的盐碱地里。
长势似乎还不错。
十六岁的时候,米瑟终于再次攒够了钱,这一次,他顺利地去往了他父亲所在的城镇。
在甩掉他和他母亲这两个拖油瓶后,米瑟的父亲如愿以偿地和那位贵族小姐结婚了,他毕竟有些经商的本事,同时也长了一张英俊的脸。
米瑟的长相有六成是自他那里遗传来的,米瑟的母亲把自己最好的那部分给了孩子,组成了剩下的四成。
米瑟找到了那位贵族的庄园,把自己拾掇了一番,乖巧地等在了路边。
他其实没有多大的指望,十岁的米瑟想和父亲一起生活,但十六岁的米瑟已经懂得了很多事情,他只是想看看自己的父亲,再和对方寒暄一番。
他甚至不会告诉他母亲的死和自己这么多年来吃的苦,他只是想和对方相认,如果能有一个拥抱,或者一句鼓励,那就更好了。
没有也没关系,米瑟又想,只是说上两句话就好了。
米瑟等了两天两夜,终于见到了那个男人。
米瑟对父亲的印象其实并不深,但他一眼就将对方认出来了,也许是因为他们身上相似的那部分,也许是因为某种父子间的感应,总之米瑟知道,坐在马车里的那个男人就是他的父亲。
米瑟看着他的侧脸,激动坏了,少年大叫了一声,却不知道该如何呼唤对方,他不记得对方的名字,当然也不能叫他“父亲”,那会给他带来麻烦的。
最终,米瑟只能叫道:“霍华德先生!“
这是那个贵族家的姓氏。
男人听到声音,朝这边看了过来,随后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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