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头军心里凄风苦雨。
感觉自己就是那毫无尊严的通房丫头,被主子召过去伺候了两下,食髓知味就可以滚蛋了,再赐几匹绫罗绸缎作罢。
合着你拿我当启蒙先生呢!
这不就是提裤子翻脸的负心汉么?!
“将军,你的脸色不太好啊。”东哥儿伸手往他面前晃了晃。
“嗯,兔子闹,没睡好。”
“喂!”二宝跑了过来,防止他胡说八道。
“怎么,我说小黄又没说你。”
火头军不高兴,拿上《列王外传》就去了后院,安瑟和伊力瓦来了他也没出来打招呼。
他得研究研究,那个武王到底是怎么把个男人哄到手的,同样都是武王,他怎么就那么难?
在给安瑟进行手术之前,二宝又劝了一会儿。从他的对答中,二宝察觉出了一点点的怪异之处,好像安瑟对那个男人的执着很没道理。安瑟甚至说不出对方有哪里吸引他,就是觉得喜欢而已。
“难道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很优秀,有超越别人的闪光点,有符合自己审美或者性格喜好的优势吗?”进入手术室之后,二宝还是没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
安瑟静静躺在手术台上——这回伊力瓦没能陪伴他,因为他难为情,把人给撵出去了——所以聊起这个话题也不会感到压力。
他说:“我第一次遇到他时就喜欢他了,他是一个勇敢的人。那时候还小呢,八岁,不想听夫子讲学就逃了出来,跑到河堰底下采香蒲玩。结果管家带人找来了,我害怕,差点滑进水里……”
安瑟说,当时他抓住了堰上的一根香蒲,眼看着就要把香蒲连根拔起然后落水,是一只小手抓住了他。
他不想被管家带回去,就请求小手的主人不要暴露他。之后管家在远处询问堰底有没有少爷,那小手的主人就摇头。管家往别处走了,那小手的主人便递了根绳子下来,待他抓住之后也走了。
安瑟爬上堰顶时,堰上已经空无一人,他没见着那小手主人的脸,只瞧见他手腕内侧有一片鱼鳞一样的胎记,是浅浅的桃红色,很好看。
“我一直想再见到他,可再见到时他都不记得我,”安瑟说,“好在他手腕上的胎记还在,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二宝说:“就这样?然后你就觉得自己喜欢他?可我觉得,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年了,他未必和小时候一样。”
安瑟说:“一个会对陌生人伸出援手的人,再变又能变到哪里去?我相信他的本性。”
冰块在缓慢地融化,手术室的温度变得凉爽宜人,安瑟很快睡了过去。二宝也拿来了手术刀,掀开了安瑟的衣裳。
真有人会因为那么小的一件事,就铭记一个人一辈子?谁知道呢,要是摸蛋壳的那只小手的主人出现了,二宝觉得,也许自己不会比安瑟强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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