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开出了郊外, 停在一栋地处幽僻的大宅前。
据高绍文介绍,这所大宅所在的庄园,以及附近的沼泽地和农场,都是高家的曾祖父从一个滥赌的外国伯爵手里买下来的。
陆英一下车,就看到了宅子上的哥特式尖顶。
陆英:“”
沼泽地、农场、有不良癖好的伯爵
怎么有点像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场景。
忽然起了一阵凉风,刚刚还晴朗的天上乌云密布。
伴随着夜幕降临,大宅被一团灰蒙蒙的幕布所笼罩。
突然云端响起惊雷,刚好一道闪电打在了最高的哥特尖顶上。
陆英:“”
嗯,好像更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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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绍文领着陆英进门时,高家大哥、三哥四哥都在。
三个人不约而同看向陆英,打招呼的同时,投向她的目光里带着好奇。
这就是他们那个高家史上最冷淡的少爷弟弟,高俊所喜欢的女孩子?
除了个子高,漂亮和眼神凌厉外,几个人都没在陆英身上发现特别的地方。
刚巧有工人从地下室搬东西上来。
其中一个箱子里装的是铁器,非常非常重,需要四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才能抬得起来。
因为走得太急,有一个工人的手稍稍松了下,其他三个人力气没能跟上,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重量,于是都跟着松开了。
箱子落在了地上。
发出“咣当”一声重响。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四人再次要使力搬起来,竟就不能了。
陆英刚巧站在一边看到了,就走过去提起木箱顶上的拉环,单手把箱子提了起来,问那几个工人:“你们要搬去哪里?”
四个工人:“”
妈呀!这个女生是大力士吗?
居然单手就拎起来了。
而且显然很轻松的样子?!
高大高三高四也是目瞪口呆:“”
这个陆英,确实有点不同。
原来高俊喜欢这种类型!
力气大得让人很有安全感。
佣人走出来说开饭了。
高绍文就直接把陆英请进了餐厅。
一条长长的桌子上,大哥高博宇西装革履地坐在主位,穿警服的三哥高燃、穿休闲卫衣的四哥高阳和二哥高绍文各坐一边。
陆英坐在高博宇的左手侧。
对面是高二和高三。
左边是高绍文。
佣人陆续走进餐厅上菜。
陆英眼看着桌上已经被菜碟铺满了,高俊的几个哥哥还不开口说话,心里有些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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