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次恋爱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是赵时清熟练地占据主导地位。至于方舒楷,原本计划“一天拉小手三天亲小嘴”,这个进展速度已经意外地超出了他的准备。再往后的更深入的发展,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是遥遥无期。虽然嘴上喊得凶,但他向来是口嗨第一名,从本科喊到博士毕业,连猛一的衣角都没摸到。
也许从他打下“等个猛一”作为名字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真正与猛一无缘了。
明煜在把眼镜扶了八次以后,终于清了清嗓子,说:“要不我们……去吃个饭吧。”
中国人传统艺能,一饭解千愁。方舒楷立刻赞同:“好!”
“之前订的餐厅,我把预约取消了,还要看看有没有位置。”
方舒楷道:“不用那么麻烦,楼下面馆吃一顿就好啦!咱俩这么熟了,用不着搞那些虚的。”
“……好。”
面馆就开在家属院的里面,是方舒楷来老师家的时候经常去的店。他熟练地要了两碗面,才问明煜:“你没有忌口,对吧——除了不喜欢青椒。”
明煜都记不清是哪年哪月和他聊天时候讲的。他问:“你怎么还记得?”
方舒楷说:“每句话我都记得啊。当时看到你说这些话,我都会记下来,想着有一天见面的时候可以用到。我一点一点记了很多,见面的场景都想了八百遍。所以你和我说不见面的时候——我真的很生气!”
明煜躲开他的目光,也只能轻声说:“对不起。”
方舒楷原本只是想强调一下自己对这些细节是多么在意,没想到又引得明煜开始道歉,连忙道:“没关系的,说了不是你的错!”
何况,就算真的是明煜的错,他也会原谅的。方舒楷托着下巴看对面的这个人,越看越觉得鼻子眼睛哪里都好看。
他虽然与明煜认识了有一段时间,但还是第一次以择偶的视角去仔细审视对方。不得不说,脸果然是人际交往中的硬通货——你看,这修长的眉!你看,这深邃的眼!方舒楷想,这样一张脸,就算是真的爱情骗子,他也认栽了。而这个本可以流连花丛,片叶不沾身的帅哥,居然属于自己!
爱情中的方舒楷选择性失忆,对明煜真正单身的原因视而不见,美滋滋地将其归结于自己的人格魅力。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平日里高傲,严肃,冷淡的人,竟然在自己面前泄露出一点脆弱的不知所措。他脸上未及收拾的憔悴,与唇角轻快的信号,全都是因为自己——
试问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不为此动心!
方舒楷又擅自加了一堆男友滤镜,越发觉得明煜美得天上有地下无,不禁喃喃道:“小明学长。”
“嗯?”
“你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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