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当满足了少年郎心中的愿望:“有些累了。”学着蛇妖惯常的动作,垂下眼眸,“还不如尾巴好使,早知道就不化了。”
“可你这样,以后就能够多出门玩一玩了。”澹程顺势搂过治鸟,领着他坐到轮椅上,随后又抢了和尚的位置,站在身后。俨然一副正宫气势,而和尚不过是随行身边的普通小侍从。
澹程从来不担心自己的气势压不过别人,他锦衣玉食长大,习惯了旁人的追捧,高高在上的姿态,随随便便拿捏一下,就够旁人担惊受怕许久。
说来也很奇怪,治鸟分明只是一只蛇妖,澹程却在他身上看出来一些难以遮掩的气度。某些举手投足时的动作,品茶时执起茶杯的手法,甚至是普普通通提起衣摆掩住双腿的动作,都带着一种微妙的色感。
那并不是什么下流的形容,倒不如说,在澹程这里,称得上是最恰当的描述。
不是莺莺燕燕们娇花弱柳之姿色,而是另外一种感觉,在他看来,极为玄妙地融入进治鸟的气度中,挑眉抬足尽显风流韵味。
再确切些,就是一种“刚刚好”。
撩得人心不上不下,多一分则艳俗,少一分则寡淡。
无有长久教养,是绝对修炼不出来的。他见过不少大家闺秀,还有自诩“风流浪子”的少年郎,在这一途上的追求,近乎入魔,却不及蛇妖半分。
这不免让澹程多了几分好奇,这些谜团萦绕在治鸟身上,反而更多了叫他迷恋的魅力。他从来对自己的欲求坦诚,喜欢就是喜欢,第一眼见到,就不是单纯地想要做朋友。
可惜不能直说,太过唐突,会显得轻浮。
至于有些人,自己不愿意抓紧机会的,何苦还要耽误人家,不如拱手相让。
“你既然坐了我的轮椅,要不要今天来我家住呀?”澹程想着,如何多找些机会,将这条蛇妖从寺庙里带出来,藏到自己家中,“正好你今日救了我,我还想着如何报答你一番,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
生怕筹码不够多,他继续往下说:“吃完了我还可以陪你练练走路,啊,你放心,不会有人笑话你的,真正在家里工作的侍从们,为人都极好。”他正在这样忽悠着,山下传来一阵骚动,不就就听到大批的人喊着他们的名字。
想来也是,兔妖追着他们过来,两位侍卫自然就有了逃脱机会,算算通风报信的时间,也是时候了。一说起兔妖,澹程仍旧心有余悸。
他记得自己见到治鸟时,治鸟似乎正在修炼什么,旁边瘫着一只杂毛兔子。等到他们关注点挪到治鸟的腿伤,回过神,那只兔子就已经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怕治鸟回过神来真得吃了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