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房对比惨烈,《诡道》制片方终于知道不能无视书粉的意见,他们想了个办法,让作者去安抚粉丝。小说的影视版权在他们手中,作者必须配合他们宣传。
《诡道》的作者脾气很好,像主角饭饭一样,一般很少跟人计较。比如既然版权卖出去了,那制片方愿意怎么改编,他都没意见,毕竟当初合同就是这么写的。何况这部剧的拍摄投资确实很大,提早一年准备也没忽悠人,电影中的很多特效,其实在一年前就开始做建模。演员也都请了大流量的明星出演,可以说剧组对这部剧确实很用心。
大投资不是忽悠人的空话。
只不过剧组用心的地方,不在剧情逻辑和主角人设上,而是更注重服装华丽、建筑豪华……导演编剧包括演员,其实和饭饭的家人一样,根本不理解主角饭饭,以及他的同伴们对梦想的追求。他们对主角的职业没有爱,甚至无法理解,于是最终拍摄出来的主角以及他的小伙伴们对这个职业也没有爱,他们就像一个普通爱好者,高兴的时候玩一下,不高兴了就把这个爱好丢开,根本没有那种‘为之愿意付出一切的狂热’。
作者这类人也是一类喜新厌旧的人,他们在写书的时候,对当时写的书,以及笔下的每个人物,可以说是十分有感情,甚至会代入进去,体验一遍那种‘爱恨情仇’。但一本书一旦完结,又开始写新的作品,那他们的感情就会转移到新的人物上。
喜新厌旧,可以说是大多数作者的通病。
《诡道》作者大概也是如此,何况那本书已经写完很多年,他的想法也早就转变。他很轻松的应下了制片方的要求,准备劝书粉:『电影我其实比你们更早看到,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但剧组拍摄很用心,我看到了他们的诚意。至于你们觉得人设的问题——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理解,书在那,你们的饭饭永远在那。胡历演出了他自己理解的饭饭,希望大家包容一些。』
然而制片方对他的发言稿提出了修改意见:“这样不行,这么说的话,书粉还是会抵制影版,潜在的观众会因为他们的话对电影带上偏见,我们很可能连拍摄投资都拿不回,也会影响到你其他作品的版权出售。不如我们帮你修改下,你再发?”
制片方修改后的内容变成了这样:『电影我比你们更早看到,剧组很用心,我看到了他们的诚意。至于你们觉得C的问题——胡历演出了他自己理解的饭饭,并没有C……同一本书,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理解,不要过分解读人物……』
《诡道》作者心里有点不太舒服,但他挑不出刺。制片方说胡历出演的角色没有C,从某方面来说,确实是这样,因为影视改编权出售后,影视方出品的那个饭饭,确实就是影视正版角色。但这份发言稿,等于他承认了,胡历演出的饭饭才是绝对正确的。书粉理解的角色是过分解读……
可他必须按照制片方的发言稿发出去。对他而言,制片方也是客户,现在客户拿着合约条款,要求售后服务,他只能照做。经历过这次事件,这位作者也终于尝到了教训,知道以后出售版权,必须争取更大的主动权,而不能什么都不计较。
然而《诡道》作者不知道,自己发出这样一段话,往书粉的心口插了多深的一刀!愤怒的书粉几乎把炮口全对准了他。认为他背叛了他们,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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