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一定要了。
至于他送去给王耀的大布丁,他心里就更释然了。人和人之间讲缘分,狗和人之间就更讲缘分了。大布丁是一眼就认定了王耀的,他就算养着也没什么意思。
王耀打盛昭给布丁送还回来,眼睛里就一直盛满了笑意。他逗了会儿布丁,让管家派人去买宠物商店里买个窝回来。
不要塑料的。
不要竹子的。
要藤条织的,不会有倒刺。
派出去的人给连了视频,一个一个给王耀看。
王耀挑了个鸟巢似的窝。
里边儿有顶壳的三只布偶小鸟。看起来挺可爱的。
就要这个了。
等狗窝回来,王耀亲自给它布置了一个窝。用的他自己的T恤,哪件柔软舒服就给扒拉哪一件。
管家在一边看着王耀垫进去好几件一万多、八千多的T恤,没说话。
等王耀把一件刺绣围巾给放进去的时候,管家眉心给跳了跳。还是没说话。
心里已经吐槽开了:霸霸啊,这条围巾手工织的,为了达到点点碎金的视觉效果,往里头掺的是金丝不是铜丝诶……二十来万啊霸霸……
布丁特喜欢这条围巾。
好柔软哒!
充满着王耀的气息,它喜欢。
在窝里追着尾巴闹了好一会儿,然后拱窝叼起围巾冲王耀摇尾巴。
王耀笑着给揉揉头。
盛昭这家伙总算做了一件好事儿。让他微微改观。他以为盛昭就是个二百五,谁曾想……盛昭这二百五心地还是可以的呀。
是的。
他喜欢盛昭这二百五的人物形象。又嚣张又霸气、狂的发傻。
他喜欢的‘太太’笔下小攻总是这样的人物了。
王耀面上虽然是个勤勉于工作、身残志坚的优秀大佬,但是私底下还是个喜欢脆皮鸭文学、拥有纯稚心灵嗷嗷待哺的崽。
别人看小说都是代入男主角。
男主角是攻,大家就攻气十足。
男主角是受,大家就受气十足。
王耀不一样,他一直代入攻角儿。因为只有攻角儿贴切他的生活啊。
豪掷千金!
打脸狂人!
霸道独宠!
符合人设!
然而,穿书啦。
好吧。
穿书的生活也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心里的潘多拉还是关上吧。
实实在在的生活就是需要实实在在。
不要把脆皮鸭文学代入到生活里来。
王耀就是这样的踏实本分,每天做个工具人赚用不完的钱就很可以了。都没有别的不切实际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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