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潜很讨女人喜欢,原著中最落魄的流亡时期,都迷倒了一片迷妹。
女人对于这种又帅又神秘(交流障碍)的高冷天然呆,有着奇怪的好奇心。
看原著时还觉得不合理,因为陆潜属于有些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薛遥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小姑娘上赶着无私奉献照顾他,直到来到这个世界,跟小胖崽相处后,才真实的理解了那些姑娘的行为。
薛遥根本照顾得停不下来啊!
这只龙傲天身上有种独特的天才气质,生活中却又总带点幼气的笨拙与无助,让人忍不住想要填补他那点缺憾,保全他的完美,久而久之居然就习惯性付出了。
不知道养崽是不是会上瘾,反正薛遥已经中毒太深了!
因为不能透露陆潜的身份,薛遥只嘻嘻哈哈跟老板娘搪塞过去,然后自己伸手去拿奶壶,却被陆潜的手按住了。
薛遥不服气地看向小胖崽:殿下不给我喝吗?咱们带了这么多盘缠,又不会不够花,干嘛这么小气!
陆潜把自己碗边那壶奶提到小伴读面前,严肃地提醒:那三天遥遥,留着路上喝。
谁让你把牛奶说成遥遥了!薛遥气鼓鼓,简直跟桌上其他三壶遥遥气得一样鼓。
陆潜不明白小伴读为什么瞪自己,想了想,从三天遥遥里拎出一天遥遥,大方地送给小伴读。
我不是要奶喝!薛遥很不甘心,觉得自己这十多年来对小胖崽来说,就是最爱的食物而已。
不行,生气!
背过身等小胖崽哄。
薛遥一段时间没动静。
转头一看,小胖崽已经专注地开始往奶里加蜂蜜了。
薛遥一把夺过陆潜面前的碗:不准喝,你先答应我,以后不准叫牛奶遥遥!
为什么?陆潜露出不乐意地眼神。
一年多的奔波中,殿下来过京城六趟,不敢见哥哥,不敢见母妃,连找薛遥,都发现他府里有佟家眼线。
举目无亲对一个毫无自理能力的孩子而言,太难熬,殿下发明了一种办法,把牛奶当成遥遥,把徐掌门当成五哥,这样就能让陌生的生活勉强变得好忍受一些。
不只是忍受,殿下必须习惯无声无息的牛奶遥遥,因为那个陪他皮、陪他闹、陪他看不懂这世间的遥遥,终有一天会像父皇一样离开。
殿下得事先习惯永不断货的牛奶遥遥,功能性上差一些,但牛奶不会抛弃殿下。
因为我才是殿下的遥遥!薛遥吃牛奶的醋了:牛奶就只是牛奶!
陆潜眼里闪过一丝失落,像幼兽被踩痛尾巴,低头不再搭理坏伴读。
两人在郊外客栈住了一宿,第二天薛遥跟着小胖崽乘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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