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杜仲眨了下眼睛,回过神来,从知道到上车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他的心思已经比较平稳了,但是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听到有人搭话,他强打起精神,“我们是要去秦城的。”
“要去秦城啊,那还真是巧了,我比你们早两个站下车,就比你们早半天下。”
俞向安他们过去秦城,途中要转车,不出意外的话,要坐五天的火车,那这中年男人他就要四天多。
现在火车很经常出现晚点的情况,像这种长途火车,这个站点晚点半小时,那个站点说晚点一小时,最后到达迟个半天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林杜仲扯了扯嘴角:“那我们要在这里作伴好几天了。”
这也是好事,看着对方是个体面人,那这样相处起来就不太累。
“你们这是要去探亲吗?看着你们不像是去工作的啊。”看这拖家带口,有老有小的样子,就不像是出差。
林杜仲苦笑了下,“我们是去看病的啊,希望我们去到还能看病吧。”
这话说的中年男人心里一惊,这话里的意思,就是那边情况不大好了,所以他们去看病这种晦气的事儿都变成了希望,他叹息了一声,“大爷你别太上火,吉人有天相,他不会出事。”
“希望吧,别让我这把年纪还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话说的让人无限唏嘘。
上了年纪的人最怕这种情况。
虽然这个儿子长年累月都见不着,但是有通信啊,哪怕是见不着,知道他在那边过得好,他心里也是安稳的,但是现在却是出事了。
他这心哪里还安稳的下来。
中年男人怔了一下,“原来是你儿子啊。”
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或许是他那句白发人送黑发人勾起了他的伤心事吧,他扭头把视线望向了窗外,看着匀速退后的景象,目光有些发散,“我有个儿子进了部队当军人,他自小就崇拜军人,后来如愿被选上去了,我们全家都为他骄傲,他去到也很争气,拿了不少荣誉,不过,有一次,他没挺过去。”他从自己衣服的内袋里拿出一个徽章,仔细的擦了擦。
“他就这么走了,让我和他妈白发人送黑发人。”
除了睡着的小孩,全部人都看了过去。
林杜仲眨了眨眼睛,把眼睛里的湿意去掉,看他的目光立刻亲近了很多,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们虽然不认识,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在这一刻,他们是互相理解的。
他们都是父亲。
林川柏抱着林亦泓的手微微紧了紧。
这个听话乖巧起来,恨不得把心肝都给他,魔鬼起来恨不得吊起来用竹条抽打的小子,也是他的儿子,他的身份也是一个父亲,如果替代进去,他以后要承受这样的丧子之痛……只是这样稍微假设一下,他就觉得心脏抽搐,虽然说不应该干涉孩子的自由,但是他真的不希望他进部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