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孩家的情况也没有比他好多少,但唯一好的是,他的父母生活的再艰苦,也是爱他的,至少连一个正常屋子都租不起,只能住在顶楼屋棚的家庭,舍得给孩子买糖吃。
他也不是没吃过糖,小时候上幼儿园,他仗着自己的拳头大,抢了不少别的小朋友的饼干和糖果,有时候那些小孩还会主动上交自带的零食,可是那些食物的味道并没有在他记忆里保留,反倒是那个劣质硬糖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每一次都能冲淡他身上的伤痛,所以记的格外真切。
日子就在这样的浑浑噩噩中日复一日的过去,在他十四岁那年,他的母亲去交手工活的路上,被一个货车司机给撞了,撞了之后那个司机就跑了,耽误了他妈的救治时间,被人发现的时候,人都已经凉了。后来那个司机被抓到了,虽然司机家的情况也一般,但因为买了车险,又变卖了家里的一些东西,连同那辆货车也给卖了,保险公司赔了四十二万,货车司机自己赔了十四万,一共五十六万,他妈的一条命,就值这么多。
钱是一次到账的,对于他爸来说,五十多万赔一个老婆,他赚了,当年要不是穷,他怎么可能娶一个哑巴,一条腿还有点跛的女人,这女人给他累死累活的做了一辈子,临到死了还给他挣了一笔钱,可不是他赚大发了,钱还没到手,他就开始整天呼朋引伴的吃吃喝喝起来。
那时候他在一旁冷眼看着父亲仿佛走大运一样的快活,直到这笔钱打到了他父亲的账上的那一天,他拿起锤头,将醉死过去的父亲敲断了腿。
银行没有预约,是没办法一次性取出这么多钱的,但好在他父亲的那张是卡,而不是存折,密码他也知道。一天之中,他跑了不知道多少个柜机,将卡里的钱全都取了出来,一分没剩,揣着一包的钱,留下那个断了腿的男人,他第一次离开了那个海边小城市。
可是大城市并不好混,尤其是他甚至连个初中毕业的文凭都没拿到。要不是他长得高壮,十四岁就有了一米七的个头,他恐怕连工地都混不进去。那五十几万说多不多,说少其实也不算少,最初他只是想要拿走这笔钱,这笔算是买了他妈命的钱,他哪怕全都扔了,也不给那个男人拿去花天酒地,可来到大城市后,看着眼前的繁华,他心里顿时有了一股莫名的野望,但他没怎么读书,眼界也就那么点,心里那股蠢蠢欲动,始终找不到宣泄口。
直到他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再次遇到了楼顶上的那个小孩。那一年他十六岁,那小孩才十岁,带着一口小地方的口音,在大城市的小学里被人欺负。
那之后他也算是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据说他走了之后,他爸报警了,但他们那个地方本来就小,谁家不知道谁家事,报警有用的话,他妈当初也不会被打的那么惨了,警察来了也只是例行询问就走了,他爸手里没钱,连治腿的钱都没有,好在家里还有不少吃的,不至于饿死。
那小孩说:“周叔可惨了,自己找板子把腿给绑着,之前跟他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全都不见了,他连借钱都找不到人。”
“他后来不知道哪里来的钱,断了一条腿还去跟人赌,输光了想赖账,结果被打了一顿,那腿是彻底好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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