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厚一本账本,就算是有人重复行贿,数量想必也不会少。
比起张延龄收了多少贿赂,夏灵瞬更担心的是上面的人名,她认识的官员不多,也就内阁那一群人,要是这里面再出什么六部尚书之类的,恐怕朱厚照不会善罢甘休……
吴眉接着开口道:“第二本账簿之中还有曾经被张府杖毙的仆从的卖身契,若无故杖毙仆从,虽不能以命抵命,却也要受廷杖之刑,多条人命累加,足够降罪严惩了。”
夏灵瞬这才看向依旧跪在下首的吴眉,她的身体绷得紧紧的,神情中的那一缕倔强依旧还在,让她原本艳丽的容貌多了一丝愁苦。夏灵瞬沉默许久,还是问道:“你给这些东西为的是让我和你一起出手?你想让他死?”
吴眉只是平静地开口道:“换成平常人家,这样的罪责只怕是‘人人得而诛之’,难道就因为他是太后的弟弟,王法就要为之动容吗?”
“这些人的家人呢?”
吴眉垂下眼睑,低声道:“只要上门来问,就说他们在侯府好吃好喝,相当于是半个主子,恐怕他们的家人连自己家的孩子已经不在了都不知道,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能替他们伸冤?”
夏灵瞬听得一清二楚,道:“那你呢?”
“民女生自成化十八年,弘治九年与表兄订下婚约,本应嫁人,但弘治十年年底与未婚夫一同上街置办家中年货时被张延龄借机强掳至建昌侯府,未婚夫被建昌侯家的奴仆打伤,虽未要了性命,却因此得了恶疾,没过多久便撒手人寰……”吴眉停顿片刻,哽咽了许久,才道:“他原本中举,即使不与我定下亲事,也应当好好活着……所以民女要为他、也为自己讨回公道。《大明律》记载,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
算来吴眉被抢那年不过十五岁,正是一个女子最好的年纪,明明可以与喜欢的人长相厮守,却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其间的痛苦可想而知……
“可你若是亲自状告张延龄,以你的身份,只怕是免不了要吃苦。”
夏灵瞬也读过一些《大明律》,虽然说这是当初太祖皇帝定下来的金科玉律,后世一个字也不能变动,但时代不断变化,其中一些律条早已不在民间适用,更算不上罪责,便也不必在意,但也有一些律法一直根深蒂固,明明并不合理却始终存在。
比如“妻妾告夫及夫之祖父母父母,杖一百徒三年”,为的就是“家丑不可外扬”。一旦吴眉决心要亲自上阵把这件事情闹大,众目睽睽之下必然少不了这个步骤,就算夏灵瞬尽量保着吴眉,也逃脱不了让她住几天牢房,万一吴眉出了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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