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贵族不让他花钱买,他为何不直接开着船到东方去进货,然后拿回来卖给这些眼高于顶,不将其他人放在眼里的贵族,赚取他们口袋里面的金子?
史密斯一想到这件事,整个人都振奋起来了。
没多久,他便组建好了属于自己的船队,带着满船的货物来到了华夏。
经过几个月的航行后,史密斯等人很快来到了港口。
呜呜呜——
一阵轮船轰鸣,史密斯被吓得跌到在了地上。
手下赶紧将他搀扶起来,然而不等他站稳,轮船的轰鸣再次响起,史密斯又摔倒了。
折腾了好一会儿,手下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史密斯先生,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声音,好像是那本故事书里面的,那种据说时速可以高达六十千米的轮船?”
史密斯原本是很恐惧的,毕竟轮船的声音真的太恐怖了——
“真的是轮船,而不是我们不知道的猛兽吗?”史密斯拿起手帕擦掉额头上的冷汗,“那声音听起来太恐怖了,像是野兽捕食前的威胁嘶吼,我总担心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它吞吃入腹。”
手下一听这话,也有些不确定起来。
于是犹豫之后,悄悄离开船舱来到甲板上,眺望着不远处的码头。
一瞬间,那如山峦一般的钢铁巨物就冲入了他眼里。
手下先是震撼,旋即惊喜地跳了起来:“史密斯先生您快出来看,刚才的声音真的是轮船!轮船真的和我老朋友说的一样,高大威猛,虽然如今不曾在海上航行,但我仍旧可以从他威猛的身姿中窥见他在海上航行时的风采,哦,他可真是英俊极了!”
史密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船舱,然后被码头上的景象震撼得瞪大了眼睛。
说来也是巧了,他们过来的时机,正好是林柳派出去寻找新大陆的船队归来的日子,所以码头上密密麻麻地排了几十艘大船。
若是平时,码头上其实没有这么多的轮船。
但史密斯一行人不知道啊,所以完全被眼前一幕震撼到了。
等到靠岸下船之后,史密斯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带来的货物全都批量处理给了当地的商行,然后便带着手下和金钱走上街头,开始了买买买的购物过程。
看到留声机?买!
看到了电视机?买!
看到了打印机?买!
看到了……
买买买!
不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史密斯便几乎花光了自己这次到华夏赚来的所有钱。
若非手下制止,活脱脱一个乡下人初次进城样子的史密斯,怕是能将身上所有的钱财都用在购买这些华而不实之物的东西上——
他们还要回国呢,海上几个月,难道不吃不喝吗?何况回去一趟,难道不应该买点儿好东西回去卖给有钱人,多赚一点儿钱?
史密斯……
完全没有被手下的话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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