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锦陵本来有更多晶石,但都被呀呀收藏在系统空间里,为了不让人发现呀呀的身份,他只拿出三十块晶石放在他的背包中,单是背这些晶石就去了他半条老命。
郑科问:“你是要现金,还是把钱转到卡里?”
“转到卡里。”当年原主去万荒森林的时候,曾把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待在身上,省去了再办卡证的麻烦。
“好。”
两人交易完毕,郑科拿出一张邀请函递给庄锦陵:“五天后,我老板在奢华大酒店举办拍卖会,欢迎你能来参加。”
庄锦陵翻开邀请函问:“能带孩子去吗?”
郑科看着乖乖用吸管吸奶茶的小女孩,轻笑道:“这么漂亮的小女士,当然欢迎她来。”
呀呀对他露出可爱的笑容。
郑科喝完奶茶就离开了。
庄锦陵问呀呀:“郑科是谁?我怎么觉得这个名字耳熟?”
呀呀吸口奶茶:“他是反派BS手底下的金牌收购员,反派BSS非常看重他。”
“是他啊,书里只有几次提到过他,所以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刻,不过我记得书里描写郑秋在收购这一方面挺厉害的,没有他做不成的生意,他刚才对我的态度就让我觉得舒服,让我想再跟他再做第二次交易。”庄锦陵笑眯眯道:“我们运气不错啊,刚进城就遇到他,以后会有很多和他合作的机会,对了,我记得反派BSS在这个时候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大反派,但是已经开始跟李桑不和,我以后要是有好东西就专门卖给郑科气死李桑。”
呀呀笑咯咯道:“气死坏女人。”
庄锦陵揉揉她的头发:“快喝,喝完带你吃饭买衣服机手,再找个酒店好好享受几天,休息好再做其他打算。”
呀呀喝口奶茶:“爸爸,奶茶好好喝,我以后还想喝。”
庄锦陵笑道:“你这是没喝过才觉得好喝,等以后我赚了大钱,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在万荒大森林里的时候,每天不是吃水果就是吃肉,吃水果还好,有甜味,吃肉就不行了,没有盐,没味道,而且肉经常没烤熟,吃多了就想吐,他都快不知道咸味是什么味道了。
两人喝完奶茶就找地方吃饭。
由于食物稀少的原因,街上卖吃的店铺特别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饭馆,但价钱贵得吓人,一肉一菜一汤就去了两万五千块,庄锦陵吃得浑身肉疼,要是每顿都这么快,就刚才赚到的一百万,不出十天就能耗光。
饭后,庄锦陵带着孩子买衣服手机,最后才找酒店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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