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短短几年时间,她就算脱胎换骨也不可能变化那么大!
成为一国大领导的身边随从?
天方夜谭吧!
可是,当她把这个念头跟上头的人说了后,他们却陷入沉思。
因为过年那一次跟那丫头的接触,知道她现在是参军了的,所以上头的人说,那丫头若是在部队里,说不定立下什么大功或是有什么特长,而被挑选到大领导身边呢?
凡事皆有可能!
疑点太多,得弄清楚才行,于是上头吩咐她想办法把那丫头的身份打听清楚她能怎么打听?这几年若是能打听到,她们早就母女相认了,可问题就是打听不到。
一番思忖,便决定还是从她养父母这边下手。
华曼心底,其实最开始的打算也就是找到女儿,跟女儿相认,反正现在自己有钱有势了,不在乎多养一个人仅此而已。
其实要说母女情,她对那个怀胎十月生下的女儿并无感情,原因无它只因为那丫头的父亲是谁她都不记得了,更无爱情可言,她那时候年幼无知,怀孕了都不知道,稀里糊涂等肚子大了,才知道自己怀孕了。
那时候家里穷,她想打胎都没钱,又听说大月份打胎搞不好是要人命的,她怕死,后来没办法只能把孩子生下来。
为此,她把父亲气得卧床不起,母亲也整日骂她,说她回家丢人,将她赶出门了。
大概过去的人都格外能吃苦?相对比现在生个孩子全家齐动员,医生护士齐上阵还要被骂对孕妇不够温柔耐心之类,华曼当年生产时,就孤苦伶仃地一个人蜷缩在一个废品站附近,就把孩子生了。
可是生下来后怎么办?
家早已经不能回了,说她回去丢人,现在抱个孩子回去?更不可能。
况且,她也受够了父母的冷眼,因为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家里重男轻女,她从小到大也没享受过家庭的温暖。如果这是个男孩儿,说不定还能抱回去试试,可惜是个丫头
短暂一思量,她便咬牙做出决定,孩子不能要,自己都养活不了,如何多养一张嘴?
而崇城这个地方也不能继续呆了,不如离开。
做好决定,她便把孩子随便一包,找遍浑身上下也就找到一对银镯子,那还是小时候哪位长辈送的,造型挺别致,里面还刻了自己的姓氏。她自己这里留了一只,孩子的襁褓放了一只。
孩子丢在大街上,她想着让别人捡去好了吧,但她没想到,孩子被送到了孤儿院门口。也幸亏那是春夏之交,天气不太冷,不然孩子那么丢在路上,恐怕冻也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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