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之下,另外一个少年沿着学校外的路沿,一步一步踏在人行道的石阶边缘,张开双臂,如同在走独木桥。
如今却已没有人伸手护在他背后,害怕他摔跤。
“……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却又不知如何开口,我总以为来日方长,竟错过了这么多机会。认识你的这段时光,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日子。”
“我喜欢和你在拳击馆练拳,在电玩城打地鼠,我总是不服气输给你,其实我是偷偷放水,我喜欢看你赢了我开怀大笑的样子。”
“我想陪你一起念书,一起上同一所大学,一直在一起,可是人生总是有各式各样的遗憾。但请你相信我,等我完成了爷爷的考验,短则三年,长则五年,一定回来找你的。”
“愿那时,我们都已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想保护你,守着你,不再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永远都在一起。”
“秋洛,我喜欢你,你是我平生最大的勇气。林尽染,字。”
少年人将信纸小心地一折又一折,贴身放进口袋里。
笨蛋,我也是。
他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盛大的日光落在他眼底,熠熠生辉。
作者有话要说: 几年后归来,他们一个瞎了,一个变成了猫,还在海边许了个愿【b侍】这次不玩失忆梗
第38章 13(捉虫)
四年后。
又一年毕业季, 盛夏的热风在灿烂的日光里热情洋溢。
首都大学的天之骄子们穿着学士服拍毕业照,秋洛拎着黑色行李袋从人群中走过。
他戴着一副茶色太阳镜,露出下颔线一段干净清爽的弧度, 雪白的休闲衬衫随性敞开襟口,一对凹陷的锁骨盛着阳光,皮肤被晒得白皙发亮。
他双腿笔直修长, 不疾不徐的步伐,带着一股得体的韵律风度,接近一八五的身高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一路行来, 惹得周围的人频频回头看他。
念大学这四年来,秋洛在学校十分低调,平时没事不是去健身馆运动, 就是泡在图书馆,科科考试都名列前茅, 奖学金拿到手软。
为了尝试经济独立、体验生活, 他把秋明宇给的卡都收起来, 身上穿的衣服鞋子, 还有平时生活开销都花奖学金, 甚至偶尔还跟着室友一起做做家教赚点零花钱。
在狄丛家里生活的清苦日子, 他的厨艺突飞猛进,生活家务样样熟练, 毫无豪门少爷的架子,在大学里十分自然地融入了宿舍的集体生活。
“秋洛,你不留在首都找工作,要回老家了吗?”舍友远远看见他,跑过来向他打了个招呼。
秋洛摘掉墨镜, 微微笑了笑:“嗯,是呀。我爸一会来接我。”
由于秋明宇经常需要出国,秋洛放假回家也是独自一人呆着,于是没事就往狄丛那跑,父子两人时常一起练拳打球,相处的时间几乎比秋明宇这个亲爹还长,惹得秋明宇很是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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