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本律所在接到苏女士的诉求后,马上派专人专门和苏女士进行对接,并对苏女士进行了简单的法庭知识科普,以便时开庭顺利。
第三、关于法庭上律师说话的原因是,那时苏女士摁住我方的代理律师,不让她起身发言。在我方律师表示让她尽量不要发言后,还是坚持由自己发言,不给我方律师发言的机会。
第四、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本所的律师费用收受完全按照省内制定的规章,按照标的额的10%收取。本场诉讼的标的额为65万4321元,鉴于苏女士是第一次来本所,只收取其6万的律师费用,合情合理。
此言一出,很快,网上的评论两极分化:小羊小羊快吃草——我去,想不到你居然是这样恶心的人,给自己立了多少人设啊!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不会的就不要一旁添乱,这是小学生都懂的道理。
追星追没有脑子了——艹,明明是自己不听律师的话,把官司给打输的,有什么脸去责怪律师?
如何跳过考试迎来寒假——现在合理怀疑,白富美人设也是假的?会不会碰瓷,才有机会这种显贵的地方。碰上你这样的朋友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还钱还钱说累了——楼上不用怀疑,肯定是假的,连衣服借了都还不肯还,这种人会是白富美?还有那一个白富美,连几十万的债务还不起。
哥哥换个经济公司吧——恶心死了,人设一个接着一个立,当初还为了你的发言支持你,如今想来,吐血。像你这种人,活该没有人和你一起玩。
……
判决生效了,惩罚随之而来。
苏父苏母这次铁了心不帮助苏绫,家里值钱的东西变卖的变卖,抵押的抵押。
还剩下一些,用于充当门面。
法院强制把苏绫名下的代步车拿去变卖。
她那些奢侈的衣服,包包之类的,早就拿去变卖,填补公司的窟窿。
现在苏绫名下唯一值钱也就她的代步车。
清偿完债务的苏绫,苏大小姐第一次尝到了普通老百姓的滋味。
就算她现在已经把债务赔偿完了,但是她的名气算是彻底败坏了。
现在的苏家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和谐的苏家,苏父从公司回到家里,总能听到苏母与苏绫之间相互的咒骂。
在公司里劳碌了一天的他,听到对骂声心情更是烦躁。
他宁愿待在公司,也不愿意回到家里。
渐渐的,苏父回家的次数少了,
给了公司里那些搏上位的年轻女孩机会。
慢慢的,苏父一个星期才回家一趟也是常有的事情。
上位的女士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在接触了苏家公司的现状,一个劲给苏父吹枕边风,劝说他把房子变卖了,带着钱远走高飞。把公司的烂摊子留给苏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