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母听完,也已哭倒在地,嘴里直喊:“我儿命苦,我儿不该死啊!”
阿从隔着门板听,都忍不住替人偷偷抹泪。
案情既已明了,自然就能结案了,该秋后处斩的就处斩,该流放徙刑的就流放,按本朝律法判案后,人暂时收押,他写好案卷后,还得送到府城走完流程才能行刑。
不过断案之后,程县令扶着祝母,话里话外,就是让她去城隍庙上柱香保佑。祝生就站在旁边,并且他总觉得……这位大人能看到他一样。
但不可能啊,人是看不到鬼的,就像他的母亲和好友都看不到他的存在一眼。
或许,他应该去城隍庙找城隍爷伸冤。
阳间的县令老爷不断阴间事,祝生越想越觉得对头,等从衙门出来,他已经决定无论如何要去城隍庙走一趟了。
目睹了一切的黑鹿鹿:……
第一个案子结案,程晋写了判词贴在公告栏上,这才回衙门吃饭。
但大概是今天的案情过于荒唐,阿从把糖当盐放了,弄得每个菜都甜得离谱。就算程晋不大挑,也吃不下一桌甜菜。
“少爷对不起,是阿从不好,阿从这就立马去重做!”
程晋却喊住了他,阿从说是书童,其实就跟他的弟弟一样,这小孩子不开心呢:“可是替祝生感到不平?”
这小朋友平时听说书都能听到抹眼泪,现在已是进步了。
“是啊,祝老太太好可怜啊,那巫婆着实可恨!”少年人的怨憎黑是黑,白是白,端的是分明。
等阿从唾弃了一番后,才道:“少爷,你说那屠家小姐,是否真如那倩娘所说?”
程晋却忽然严肃道:“小阿从,此事与本案无关。你家少爷我断不了鬼的罪行,并且在倩娘投毒案中,她就是受害人。阿从,你不能要求每一个受害者都拥有完全正面的品格。”
阿从其实不大明白,但少爷说的总归是对的。
“好了,不开心就多吃点糖,你家少爷我出门下馆子去~”
阿从:!!!???
阳间事,阳间了,而置于鬼魂之事,当然得城隍爷管了。欺负他初来乍到,随便丢个柳仙的故事让他知难而退?想都别想。
这可是他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第一把火,不烧旺了,衙役还招不招了。
这汤溪县虽然穷乡僻壤,还多山多丘陵,但既来之则安之,京中权谋官场他混不转,难道一个小县城他还不行吗?说出去,丢他老师的招牌。
晚上被祝生告到面前的城隍爷:!听到没有!
祝生告谁呢?告的自然是屠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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