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轻歌伸手触摸了一下那个由夜明珠做成的花蕊,上面还微微沾染着些凉意,透过掌心一直传递到心底,让人不禁心弦一颤。
原来,东西真的可以失而复得。而且是以一种更好的模样,重新回到你的身边。
心底最深的地方,仿佛被涓涓细流灌溉,冰雪消融,暖意以一种极快的方式,蔓延至全身。
唐轻歌忽然放下手里的花灯,快步推门出去。门外立着一道身影。
待看清面容,唐轻歌的目光忽地暗淡了些。
是卫兆。
她垂下眼帘,藏住眼底的失望,问:“他人呢?”
卫兆面无表情答:“陛下已经离开了。”
天还没亮的时候,燕骥就已经走了。至于去哪,卫兆没敢问。
想起燕骥走之前的嘱咐,卫兆又不卑不亢道:“您如果需要梳妆或者换衣裳,屋里的东西都是齐全的,早膳也备好了,等会由属下护送小姐回去。”
平心而论,卫兆并不喜欢唐轻歌。相比之下,他更愿意看见沈姝成为皇后。虽说沈姝容貌不如眼前这个女子这般出色,却也生得极为秀美端庄,虽说沈姝曾经做过太子妃,可旁人都能看出她痴恋的是陛下。
相较于容色,真心才更为难得。陛下因为她不惜冒着危险来到宣国,又亲自杀了那么多身份不低的皇亲国戚,个中凶险卫兆岂能不知,甚至还亲手为她雕了个花灯,浪费了那么多名贵的玉料,连卫兆看着都忍不住心疼,而她看着却好像根本就不在意。
卫兆态度冷淡,甚至带着些敌意,唐轻歌看出来了,也能猜到是为什么。她沉默片刻,转头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打开房门,里面已是焕然一新。
梨木梳妆台上,琳琅满目的珠宝首饰,翡翠宝石,簪子手镯应有尽有,仿佛不要钱一样摆在上面。打开柜子,尽是精致华丽的衣裳,甚至里面还放着两身男装,腰身改的很细,是她穿衣的小习惯。
最上面的那件火红的衣裙,绣着海棠花纹,华美至极。
她的喜好,她的习惯,他每个都记得清清楚楚,都记在心里,却从来不说。
还有昨晚,她明明知道,他已经怒极,可偏偏最后还是败给了她拙劣的小心思,终是什么都没对她做。说出那句“喜欢”时,她那样明显的心不在焉,可他还是相信了。
怎么那么傻啊。
世界上怎么还能有人心甘情愿地受骗呢。
唐轻歌扯了扯嘴角,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这时,卫兆也跟了过来,看着她魂不守舍的样子,还是冷声说:“陛下还让我转告你一句话。”
唐轻歌终于回神,神情怔然地问:“什么话?”
“他说,他不会杀了那个人,让你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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