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商场吧。”明谦坐在玄关换鞋,自言自语,“正好也可以去超市买点做火锅底料的材料。”
“对了。”明谦忽然抬头,看着依旧穿着一身广袖长袍,一头长到脚踝的银发,随时准备就这副样子招摇过市的幽君,明谦一脸笑容地问道:“可以请您换身打扮吗?您这样出去回头率太高。”
幽君低头看着明谦:“回头率是甚?”
明谦:“就是会有很多人路过的时候回头看你,因为你与众不同。”
幽君矜持地点点头:“本尊确实不与凡人相类。”
明谦:“……”
“不过还是少些麻烦为好。”幽君的刚落音,一阵并不刺眼的白光闪过,等明谦再次看过去,差点被眼前的男人惊呆。
对方换了一身衣服,白色短袖,浅色牛仔裤,一双白色的运动鞋。
那一头瀑布般的长发变成了和明谦一样的短发,银色的眼球也变成了普通的深棕色。
由于长得太帅,即便一头银发也不像杀马特,反而像是因为剧情需要而染发的明星。
明谦:“……也不用跟我穿的一样。”
钙里钙气的,再一起出门,又长得不像亲兄弟,更钙了!
听说过情侣装,没听说过异姓兄弟装。
幽君语气傲然道:“若非你乃本尊的未婚妻……”
明谦已经知道幽君要说什么了,连忙说:“行行行,跟您穿一样的衣服是我的荣幸,走吧,咱们去商场。”
这个点没什么人坐电梯,空荡荡的电梯里就站了明谦和幽君两个人,幽君看着电梯按钮,扭头看向明谦,眼里闪着光,简直是个一脑袋问题的好奇宝宝。
明谦接收到了幽君的意思,连忙拿出手机照本宣科的读电梯的原理构造。
幽君听完,难得中肯地说了一句:“凡人倒也有几分智慧。”
明谦好悬没翻一个白眼。
他们凡人也是很牛啤的好吧?从茹毛饮血到耕地织布,到农业社会,再到工业社会。
神仙是有神通,但他们知道怎么造电灯泡吗?知道电脑互联网的原理吗?
想到这个,明谦莫名有些骄傲。
他住的小区并不大,当年买的时候这个小区的房子是最贵的,那时候他父母做生意挣了点钱,正是对生活充满信心的时候,就拿出手里所有的现钱,再去贷了三十年的贷款,买了这套一百五十多平,三室两厅两卫的房子。
还带两个大阳台,厨房后面一个,主卧一个。
现在这一片已经完全发展起来了,房价翻了几番,光从投资的角度来说是赚了,但明谦舍得卖商铺,不舍得卖房子。
他对商铺没有感情,对房子却有感情,好像这套房子在,他父母也就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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