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到了一定境界, 哪怕不是以速度见长, 相较于比自己弱的人, 速度也绝不会是短板血判官话很少, 从不对雷阵的自诩发表意见, 但他无疑比雷阵快。
林云星一条腿受伤,沿途甚是有血水落下。硬抗落霞客的刺棱鞭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何况林云星自己还将那鞭子多缠了一圈, 又用力与落霞客拉扯。这样的机会没人会放过, 杀手不必讲究道义, 他们更喜欢的座右铭是趁他病要他命。
血判官追到近处,手中判官笔向林云星那条伤腿点了过去。不想林云星一个旋身,竟稳稳地踩在了判官笔上, 使了个千斤坠往下一压。
血判官没有料到那条伤腿竟能这般敏捷, 猝不及防下判官笔几乎插入地面。然血判官到底是成名江湖的老手,并未将兵刃脱手, 反而往身后抽去。不想林云星停在判官笔上,随判官笔而动, 就仿佛鞋底上沾了鸾胶。
血判官的兵刃被牵制, 林云星的手上却还有长剑。为今之计, 血判官要么如落霞客一样松手, 弃了兵刃, 要么就赤手去接林云星的剑。血判官没有松手,而是抓紧了那支判官笔向身后甩去,左手成爪,抓向了林云星的脚踝。
血判官以一支判官笔闻名江湖,但并不是说他的手上功夫就不行。他有十足的把握,一旦被他握住那纤细的脚踝,就能瞬间将之捏碎。
血判官有两只手,林云星同样有两条腿。血判官一抓过来,她另一只脚踢向了血判官的面门,血判官只得回手护住脸。这时落霞客与雷阵亦追到面前,林云星一手持剑一手持鞭,竟是一心两用。
一个人能够在剑道上取得极高的成就已然不容易,若她还擅长其他兵器那简直是天才。若两只手能够同时用不同的兵器,使不同的武功路数,与妖孽又有何异?
落霞客没想到自己的兵刃落在旁人手里,人家能够使得与他一样好。
不,是更好!
落霞客一心夺回自己的兵刃,林云星一鞭甩过来,竟是不管不顾。且还一手往鞭上套,竟试图效仿林云星,以手臂缠住刺棱鞭将鞭子夺回。然而那长鞭却宛如灵蛇一般,没有卷起,而是直冲过来。
落霞客一手抓空,鞭尾已经甩到脸上,“舔”去了半边脸颊。
这一下简直痛入心扉,落霞客暴喝一身,飞身向前一扑,想要夺回鞭子,亦或是想要近到林云星身前。
林云星一剑挡下雷阵,一击飞踢逼退血判官,旋身扭腰又连环踢向雷阵。世上只有女子才能有这样柔软的腰身,才能以这样的角度,踢出去。对扑上来的落霞客,林云星亦是不闪不避仍由他抓着了刺棱鞭。
落霞客一喜,一手死死抓住刺棱鞭,身体向前一倾,另一手探向了林云星的手腕,想要夺鞭。当失去过才愈明白兵刃带给主人的安全感,他太想夺回兵刃,以至于忘记了自己本来的目的是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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