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发里开始搜,脖子,两袖,腋下,肋间。
那可真是一处都不放过,这个披风人是个找东西的好手。
鹿元元老老实实的,更像个木偶人,任由那披风人在她身上翻找摸索。
她闭着眼睛,因为实在是不敢睁眼。睁开了眼睛,看到的就是虚影以及颠倒,她头晕耳鸣。再加上这里的气味儿,钻进她鼻子里,腻的她恶心不已,想吐。
靴子都给她扒下来了,但是,并无收获。
那披风人把靴子又给她穿上了,之后,就听到他禀报,“主子,没有。”
“没有?既然没有,也就没用处了,杀了吧。”陆屏冷声,无用了,那就杀了。
也就在这时,那去找庄禾的披风人回来了,“主子,庄禾跑了。”
“走,东西必然被他拿走了,追。”陆屏十分生气,这个庄禾,狡猾的很。
“主子,有她在,想找庄禾不成问题。无论庄禾藏到哪儿,她都能找着。”那个刚刚搜过她身的披风人忽然开口,他刚刚可是奉命要杀她的。
陆屏闻言,也不由冷笑一声,“是啊,都忘了她是鹿家人。跟狗一样,找个人,循着味儿就能找到。走。”
鹿元元被拎了起来,那个披风人劲儿十分大。
被拎着,身体乱晃,鹿元元索性就直接伸出双手去,紧紧地抓住他身上的披风。
好像不管什么情况下,她这牛皮糖的属性倒是不改,叫人惊叹。
再次返回了之前和庄禾动手的地方,当时庄禾被他们撂倒,他们就快速的撤了。
这种地方,头一回来的话,那绝对是分不清方向的,听觉和视觉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想要追的话那绝对是追不上的。
不过,他们并非第一次来。不是一次两次,是很多很多次。
每次时隔很久再来,想要进入此地,都会耗费很大的力气,同时也会死很多人。
这次属于短期内的第二次进入,这个地方还未完全合拢,所以看似很容易。
也可以说,庄禾的确是占了便宜的。如若他自己闯入,怕是根本不成。
到了这儿,的确是不见了庄禾的影子。
“想要出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他从没来过此处,能否走对路都是未知。让她过来闻闻,庄禾往哪儿走了?”陆屏认为庄禾若拿了东西必然会想法子出去,毕竟,她拿了东西也是要走的。只是,半路遇到了庄禾。
那个提着她的披风人朝着那边走,“闻。”
真跟训狗似得,那语气也像。
他让闻,鹿元元就闻呗。闭着眼睛,扭头,努力的吸气。
不过这里的空气太腻了,越深闻越想吐,但是又不得不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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