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落是?一处很平常的宅院,并未有什么形制,大?门进去便是?堂,两旁是?仆从护卫居住的地方,堂后面也是?后宅,一般为起?居之所。看?着并不大?,但住下他们几?人应该是?够用的,现在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找房屋了,他们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而且阿苓他们的伤势也需要静养。
俗话?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确切地讲,在周朝,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周天子一个人的,天子分封土地给诸侯和合贵族,贵族可以再传给下一代或者分封给士族。
但严格来讲,在周朝之始是?禁止土地买卖和交易的,后来到了穆王时期,国力衰退,一些小官和富商开始用朋贝、金银和财物来买卖土地。
要知道在古代的任何朝代都有一个特点重农抑商,商人地位低下,不管他们如何富裕他们发现这些财物都会?有耗尽之时,也一直被别人瞧不起?,而有些贵族虽有世袭土地,可一代不如一代,家中被子弟坐吃山空钱财耗尽,所以要长远发展还得要有私田才行,类似于现在的人们如果有钱的话?总要买几?套房子,于是?这些小官和商人通过各种渠道找上?急需钱财的贵族买卖私田,而对于贵族来说这无?疑是?乐意之至雪中送炭。
虽说现在商人有买卖土地的行为,但这毕竟只?是?小部分,土地交易时的主顾大?多是?一些小官和贵族,这些大?宗土地交易都会?有三有司和内史这些官员在场,司徒管理土地户口,司空管理土地度量,司马管理军赋,而内史是?负责文书撰写的职务,所以需要他在场,这般算下来,到场见证人员可能就有十几?名。
房屋建立在土地之上?,买卖房屋基本上?是?连着地一起?买卖,归根结底还是?土地交易。
但当郑文决定要买下这座宅院时,旁边的商人就有些为难的说了一句话?,“小娘子,不过有一点不好,就是?这房屋主人有一条件,要买下这房屋,必须还要同时接下他手里的三百亩田。”
按古代的算法,三百步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井田制,她在心中默默地换算了一下,三百亩加起?来六万平方米,约等于现世的九十亩田,不算太?多,她知道这些田地大?多应该都是?低等田,就连种粮食都很困难,甚至有些还需要重新开荒,能真正派上?用场的不过一半不到。 她估摸着算了一下,她身上?金银还有不少?,尤其两个金镯子就是?为了以防万一打的,含量格外踏实?,这应该可以抵上?不少?,而且她身上?也还有几?块玉和宝石,这些东西远远比金银还来的贵重,价值不菲,买下这些田地绰绰有余,她心中还有一个想法,此时正好可以实?施。
第45章 以病弱之名
周朝时期的?各种文书契约已经发展到较为规范,大物交易的?契约一般称之为质,小物交易签订的?为剂。
房屋买卖还需要朝廷官员在场作?为见证人,得?到郑文的?同意后,那位商人回去?就联系了那位贵族,约定第二日就在这处宅院签订房屋买卖的?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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